丰都县:酒驾男上路被查,竟甩锅给“藿香正气液”……

时间: 2021-11-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49

  本网讯(通讯员 舒肖鹏)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非要以身试法。近日,丰都县交巡警就查获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违法案例,令人好笑的是,这名驾驶员余某在查获现场居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甩锅给了“藿香正气液”。

  当天下午13时许,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民辅警在暨龙镇乡村道路朱家湾路段路检路查,正好撞见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这名驾驶员刚一开口说话,民警便闻到了一股酒味。随后,民警询问该名男子是否喝了酒?男子狡辩道自己没有喝酒,只是喝了点藿香正气液。

  随后,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这名男子又开始玩起了“新把戏”,故意吹不出气。民警立即严正声明,戳穿了男子的谎言。一看伎俩被识破,该名男子又开始跟现场民辅警拉关系、装可怜,自称是附近做庄稼的,是某地的人等等。面对男子的百般狡辩,民辅警根本不吃这套,对该男子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最终,该男子交出的检测结果显示为20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见自己酒驾的事实掩盖不过去了,该男子这才承认中午喝了点啤酒,自以为警察查不到,便抱着侥幸心理骑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丰都公安依法对该男子的酒驾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丰都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切莫企图通过谎称喝了藿香正气液、花式吹气等方式逃避查处,以免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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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都县:酒驾男上路被查,竟甩锅给“藿香正气液”……

  本网讯(通讯员 舒肖鹏)众所周知,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但总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非要以身试法。近日,丰都县交巡警就查获了一起饮酒后驾驶摩托车违法案例,令人好笑的是,这名驾驶员余某在查获现场居然将自己的违法行为甩锅给了“藿香正气液”。

  当天下午13时许,丰都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龙河公巡中队民辅警在暨龙镇乡村道路朱家湾路段路检路查,正好撞见一辆摩托车迎面驶来。民警立即示意该车驾驶员靠边接受检查。这名驾驶员刚一开口说话,民警便闻到了一股酒味。随后,民警询问该名男子是否喝了酒?男子狡辩道自己没有喝酒,只是喝了点藿香正气液。

  随后,民警对该名男子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这名男子又开始玩起了“新把戏”,故意吹不出气。民警立即严正声明,戳穿了男子的谎言。一看伎俩被识破,该名男子又开始跟现场民辅警拉关系、装可怜,自称是附近做庄稼的,是某地的人等等。面对男子的百般狡辩,民辅警根本不吃这套,对该男子进行普法宣传教育。最终,该男子交出的检测结果显示为20mg/100ml,其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见自己酒驾的事实掩盖不过去了,该男子这才承认中午喝了点啤酒,自以为警察查不到,便抱着侥幸心理骑车上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丰都公安依法对该男子的酒驾违法行为处以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

  丰都警方提醒:酒驾、醉驾是严重的违法犯罪行为,社会危害性极大,切莫企图通过谎称喝了藿香正气液、花式吹气等方式逃避查处,以免得不偿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