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道肇事一走了之 依法严处悔不当初

时间: 2021-11-1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00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出了交通事故,绝不能“一走了之”。近日,罗某驾车在弯道处撞坏别人的轿车后,急着回单位办事,竟丢下被撞车主不理不睬,逃离现场,被民警查获后,受到了处罚。

  11月2日早上7时许,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两江大道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肇事车司机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只发现一辆受损严重的轿车停在路边。该车驾驶员杨某告知,自己驾车正常行驶在弯道处,被一辆黑色轿车越线撞上,自己的轿车前后侧门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驾驶员下车看了一下,见他自己的车受损不大,竟然什么都不说,就驾车逃跑了。

  民警调取交通监控摄像和现场车行车记录仪发现,肇事车在弯道处越线占据车道行驶,将杨某的轿车撞坏。肇事车驾驶员下车查看后逃逸。

  民警根据杨某提供的肇事车车牌号,通知逃逸驾驶员罗某前来接受调查,并对罗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罗某占据对向车道行驶,加之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两车的修车费用共计5000余元。由于其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这笔修车费用将由罗某承担,同时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4个月。

  交巡警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能逃一时难逃一世。一切侥幸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与对方商议处置妥善事故,或者报警,由交巡警依法处理,绝对不能逃之夭夭,否则,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麻烦。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占道肇事一走了之 依法严处悔不当初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出了交通事故,绝不能“一走了之”。近日,罗某驾车在弯道处撞坏别人的轿车后,急着回单位办事,竟丢下被撞车主不理不睬,逃离现场,被民警查获后,受到了处罚。

  11月2日早上7时许,渝北区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在两江大道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肇事车司机驾车逃离了现场。

  接警后,大队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到达现场后,民警只发现一辆受损严重的轿车停在路边。该车驾驶员杨某告知,自己驾车正常行驶在弯道处,被一辆黑色轿车越线撞上,自己的轿车前后侧门受损严重。事故发生后,肇事车驾驶员下车看了一下,见他自己的车受损不大,竟然什么都不说,就驾车逃跑了。

  民警调取交通监控摄像和现场车行车记录仪发现,肇事车在弯道处越线占据车道行驶,将杨某的轿车撞坏。肇事车驾驶员下车查看后逃逸。

  民警根据杨某提供的肇事车车牌号,通知逃逸驾驶员罗某前来接受调查,并对罗某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罗某占据对向车道行驶,加之肇事后逃逸,负事故的全部责任,赔偿两车的修车费用共计5000余元。由于其肇事逃逸,保险公司拒赔,这笔修车费用将由罗某承担,同时被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驶证4个月。

  交巡警提醒:天网恢恢,疏而不漏,能逃一时难逃一世。一切侥幸只会给自己带来更多的麻烦。出了交通事故,一定要与对方商议处置妥善事故,或者报警,由交巡警依法处理,绝对不能逃之夭夭,否则,只能给自己带来更大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