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陶璨雄)“宁停三分,不抢一秒”,这是每个驾驶员都应遵循的安全准则,可市民李先生为了早点回家,驾车抢黄灯过路口,结果撞倒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不仅承担全责,还受到处罚。 11月4日7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龙塔大队接到报警称,紫园路口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事故现场。 在现场,路口中央停着一辆黑色小轿车和一辆摩托车,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摩托车驾驶员腿部受伤。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 民警对轿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闯红灯所致,该驾驶员姓李,家住江北区。当日,李某急着回家,当行驶至紫园路口的左转车道时,李某见左转车道的黄灯开始闪烁,马上要变红灯了,归心似箭的他猛踩一脚油门,加速通过路口,而此时左转车道已变成了红灯,对向车道一辆正常直行的摩托车驶来,两车发生碰撞,摩托车驾驶员被撞倒在地。 所幸摩托车驾驶员佩戴了安全头盔,事故中仅腿部软组织挫伤,并无大碍。 因此次事故是李某驾车闯红灯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6000余元。同时,因李某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对他处以记6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不发生事故是交通违法,发生事故就是悲剧,轻则车损重则人伤。切勿为了一时之快,无视规则,害人害己。作为一名交通参与者,无论你是驾驶员还是行人,都要遵守交通规则,为了你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途径路口都应该一慢二看三通过,切记“宁停三分,不抢一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