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项违法,驾证被扣,还在继续驾车飞驰…… 这个“乱劈柴”司机受重罚
本网讯(通讯员 刘佳丽)近日,万某驾车从涪陵区来渝北区某工厂应聘,在驾驶证扣留期间,驾驶机动车被渝北交巡警查处。 12月8日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空港东路执勤时,发现一辆灰色面包车呼啸而过,驾驶员神色非常紧张。民警立即拦截该车,责令其出示驾驶证、行驶证接受检查,该司机只拿出行驶证,一直不愿出示驾驶证。民警将其带回队部核查身份信息,该男子姓万,是重庆市涪陵区人,其驾驶证有多项违法记录未处理,逾期未换证,已经被记满30分,驾照处于被扣留状态。 原来,万某在今年8月,因涉嫌驾驶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相符合的车辆、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以及闯红灯、违规变道、驾驶证逾期未换证等违法行为,驾驶证已经被记满了30分,但他一直不愿去处理,涪陵警方已经将其驾驶证扣留,他是不能继续驾驶机动车。 他“消停”了3个多月未驾车,但前几天,有朋友给他介绍到渝北区某工厂打工,需要他前来面试应聘,他考虑到坐客车前来渝北某工厂面试比较麻烦,便抱着侥幸心态,向朋友借来一辆面包车,驾车前往渝北。 一路飞驰,他都小心翼翼,可是一到保税港区,就发现有交巡警在路上执勤,他一下就心慌意乱,出行开头一幕。 民警对万某的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万某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期间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违法记分达到12分仍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在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仍驾驶机动车等四项违法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共计处以其罚款1100元。同时,民警告知万某,其驾驶证违法行为未处理之前,不允许再继续驾驶机动车。 交巡警提醒: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属于交通违法行为,驾驶人应引起重视,切勿在此期间侥幸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