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驾驶员石某酒后驾车遇到交巡警检查,他一边嚼口香糖,一边猛喝矿泉水,企图规避检查,可惜,他这些动作没有用,交巡警当场查获他的饮酒驾驶机动车违法行为。 1月3日夜,在渝北区龙骏大道,渝北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正在开展酒驾整治,当民警对一辆棕色轿车进行检查时,驾驶员惊慌失措,一边猛喝矿泉水,一边将一包口香糖塞进嘴里大嚼了起来。这个驾驶员的可疑行为引起了民警怀疑,民警立即将驾驶员控制住,对其进行酒精呼气检测。 “检查就检查,怕啥子,我又没有喝酒!”这位驾驶员口气强硬,他以为自己吃了口香糖、喝了很多矿泉水,民警就查不到起酒驾行为。经过酒精测试仪检查,结果为49mg/100ml,该驾驶员达到了饮酒驾驶机动车的标准,属于严重违法行为。面对民警的调查,该驾驶员嘴硬:“我又没有喝醉,啷个不能开车呢?我喝那点酒就像漱漱口啊!”看到驾驶员还没有认识到自己违法行为,民警现场对其进行了法制教育。 经查,该驾驶员姓石,家住渝北区两路。当晚在龙兴镇一个朋友家吃刨猪汤,迫于面子,就喝了2瓶啤酒。 他以为,自己平时酒量不错,2瓶啤酒根本就没什么,喝下去开车稳当得很,于是,饭后他开车回两路城区。在经过民警的检查点时,就急忙嚼口香糖、喝矿泉水认为查不出酒精含量。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驾驶员石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民警处以记12分,罚款1000元、暂扣驾照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这是驾驶员的底线。新年期间,应酬极多,千万不要酒驾,不要抱侥幸。一旦触犯法律,那就后悔也来不及了。守法行车,遵守交规,才能平安无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