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晓凌)2月18日15时许,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渝北大队在视频巡逻时发现,一辆号牌渝DV***5的重型自卸货车号牌被物品遮挡,视频民警立即通知该路段巡逻民警在前方进行拦截。
民警对驾驶员进行现场教育 约15时30分许,民警江男在G65包茂高速(重庆段)1547公里500米处,将王某驾驶的渝DV***5重型自卸货车拦截。经现场调查了解,发现王某使用纸片故意将号牌遮挡,驾驶员王某在证据面前,如实坦白了自己为了逃避电子监控抓拍从而选择遮挡机动车号牌的事实。 最后,对王某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机动车号牌应当按照规定悬挂并保持清晰、完整,不得故意遮挡、污损”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二款、第九十条,对驾驶员王某处以200元罚款、驾驶证记满12分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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