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重庆市交巡警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开州大队民警在开州收费站开展酒驾专项整治行动时,一辆行驶速度非常缓慢的小轿车引起民警注意。 在民警上前对该车驾驶员进行酒精测试时,发现驾驶员李某血液酒精含量为24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前往大队部接受进一步调查的途中,驾驶员李某说:“警察同志,可不可以网开一面,我之前就有一次酒驾,这次能不能就算了?”在确认其属于再次酒驾的事实后,民警对其进行了严厉的警告和训诫,告知了他再次饮酒驾车的危害性及其违法成本。 经民警调查询问得知,李某与好友久别重逢,聚餐喝了两瓶啤酒后准备回竹溪老家。他叫了代驾将车开到了收费站旁边的一个市政广场,自己则在广场散步近两小时,自以为没事了便侥幸驾车上了高速公路。 最终,李某因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罚款1500元,行政拘留5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记者 罗翠 通讯员 牛海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