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葛胜东)近日,一名驾驶员驾驶证被吊销后,仍心存侥幸无证驾驶上路,被渝北交巡警查获。 当日16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民警在南北大道设卡对过往车辆例行检查,一辆小型客车从兴隆方向驶来,民警示意驾驶员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当民警要求驾驶员出示驾驶证、行驶证等相关证件时,驾驶员几番推脱不愿拿出。在民警严正警告下,驾驶员最终承认了自己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 经查,这名驾驶员姓贺,40岁。2020年贺某因二次酒后驾驶被依法吊销驾驶证。当日中午,贺某因有急事抱着侥幸驾车出发,行驶至南北大道时,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贺某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违法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三项规定,对贺某无证驾驶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行政拘留5日及扣留机动车的处罚。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