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谢宇航)没有驾证的李某,好不容易找份驾车送货的工作,前天却因操作不当,斑马线上撞伤人,将面临行政拘留、高额罚款、赔偿医疗费等一系列处理。 3月15日晚上1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龙山大队民警接报警称,辖区松石支路发生一起斑马线撞人交通事故。民警立即赶往现场处置看到,一辆白色轻型货车斜停在斑马线上,车头前躺着一名60多岁的女士。民警迅速管控现场,与120急救医生一起,将受伤女士送往急救中心救治。 经查,货车驾驶员姓王,民警对其进行了检测,排除了毒驾酒驾嫌疑。当民警在核实驾驶员身份时发现,眼前的这位驾驶员是一个胖圆脸、小眼睛、塌鼻梁的男子,而系统内的王某照片却是一位瘦脸、高鼻梁、大眼睛的小伙子,两个人长相不符、判若两人。 民警怀疑眼前这位男子在说谎,经询问,眼前这位男子才承认自己姓李,今年30岁,四川遂宁人,他与持有B类驾证的王某某是好朋友,他是刻意记住了王某某的驾驶证号码,他为了掩盖自己无驾照的事实,便谎报了王某的驾驶证号码。 原来,3年前,李某驾车严重超速被处以记12分的处罚,当他一直未去参加交通安全法学习和考试,因超期驾驶证被注销。2个月前,李某来到重庆找工作,在网上办理了一个假驾证,好不容易在渝北区某货运公司找到一份驾驶员工作,他怕假证查获受罚,便刻意记住朋友王某某的驾驶证号码,企图应对民警的盘查。没想到当天傍晚,他驾驶货车运送货物,途经松石北路往松石支路左转时,因为操作不当,在路口斑马线上将一位女士撞倒,致使其受伤。 在斑马线上不礼让行人,李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民警对李某无证驾驶、斑马线不礼让行人等违法行为进行了严厉批评教育,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处以李某2100元罚款、15日行政拘留的处罚。目前,该起交通事故还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