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法治引领 护航全域旅游

时间: 2022-04-0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89

  巫山县司法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文旅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全域发展主线,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政府决策、企业经营、游客权益保护,强化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护航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服务依法科学决策。推动巫山县委旅游工作委员会职责履行,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不断完善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督查督办等各项制度,科学谋划全域旅游发展,破解旅游发展难题。按照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委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要充分发挥旅游服务功能的定位,立足自然资源优势和巫山旅游发展实际,严格执行重大涉旅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定程序。健全决策事前评估制度,对三峡国际游艇度假区、三峡国际艺术区等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法律顾问初审、合法性审核机构审核、县委和县政府审定,推动全过程以法律为准绳。健全决策事后评价制度,联合审计、国资监管等部门发挥监管职能,推行联合监管、综合监管,对涉旅重点投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提升重大旅游项目投资质效。

  加强涉旅法治保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和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法治保障旅游发展的水平。建立联合执法监管体系,推动成立文化旅游执法支队、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管所、旅游巡回法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高效运行。推动出台《巫山县旅游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旅游市场智能管理办法》,对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进行动态监管、智能化监管,迅速发现问题,科学有效处置,实现旅游安全“零事故”。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派遣律师担任涉旅企业法律顾问,为涉旅企业在旅游服务相关条款的制定、修改完善以及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景区、宾馆、旅行社”延伸,将法治元素融入景区文旅展示活动。健全旅游景区消费维权体系,开辟互联网维权投诉受理平台。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高旅游市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开展精准高效服务。积极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法律服务。成立旅游法律顾问团,协助旅游管理服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和教育,加强《长江保护法》《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为受到人身、财产等侵害的游客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帮助。构建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旅游消费和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点线面相结合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创新以人民调解为主导的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景区、村委“五位一体”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坚持人民调解跟着游客“走”,围绕旅游项目“转”,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在旅游景区、宾馆、车站等重点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张贴“12348”二维码,为旅客提供便捷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

  2021年,巫山五里坡“申遗”成功,“法治引领全域旅游发展”创建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在法治的护航下,全县文旅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游客满意度、群众安全感再创新高。

  下一步,巫山县司法局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为全县生态旅游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打造具有巫山标识度的法治文化旅游品牌。

  作者 黄裕萍(系巫山县司法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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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法治引领 护航全域旅游

  巫山县司法局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全县文旅创新发展、融合发展、全域发展主线,积极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主动服务政府决策、企业经营、游客权益保护,强化依法治旅、依法兴旅,护航全域旅游高质量发展。

  服务依法科学决策。推动巫山县委旅游工作委员会职责履行,开展集中学法活动,不断完善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督查督办等各项制度,科学谋划全域旅游发展,破解旅游发展难题。按照中央对长江经济带“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的要求,结合重庆市委对渝东北三峡库区城镇群要充分发挥旅游服务功能的定位,立足自然资源优势和巫山旅游发展实际,严格执行重大涉旅决策专家论证、公众参与、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等制定程序。健全决策事前评估制度,对三峡国际游艇度假区、三峡国际艺术区等招商引资项目,实行法律顾问初审、合法性审核机构审核、县委和县政府审定,推动全过程以法律为准绳。健全决策事后评价制度,联合审计、国资监管等部门发挥监管职能,推行联合监管、综合监管,对涉旅重点投资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提升重大旅游项目投资质效。

  加强涉旅法治保障。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执法监管和执法案卷评查,加强执法人员管理和培训,不断提高法治保障旅游发展的水平。建立联合执法监管体系,推动成立文化旅游执法支队、旅游警察大队、旅游市场监管所、旅游巡回法庭,推进文化旅游市场高效运行。推动出台《巫山县旅游联合执法工作方案》《旅游市场智能管理办法》,对景区旅游市场秩序进行动态监管、智能化监管,迅速发现问题,科学有效处置,实现旅游安全“零事故”。着力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派遣律师担任涉旅企业法律顾问,为涉旅企业在旅游服务相关条款的制定、修改完善以及重大决策等方面提供法律意见。定期开展法律服务专项活动,大力推进法律服务向“景区、宾馆、旅行社”延伸,将法治元素融入景区文旅展示活动。健全旅游景区消费维权体系,开辟互联网维权投诉受理平台。完善“红黑名单”管理制度,加强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提高旅游市场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

  开展精准高效服务。积极为全域旅游发展提供全方位、多层次法律服务。成立旅游法律顾问团,协助旅游管理服务部门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对旅游从业人员进行法治培训和教育,加强《长江保护法》《旅游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普及,为受到人身、财产等侵害的游客第一时间提供法律帮助。构建以乡镇(街道)调解组织为骨干、村(社区)调解组织为基础、旅游消费和环境保护等专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点线面相结合的人民调解组织体系。创新以人民调解为主导的公安、司法、市场监管、景区、村委“五位一体”矛盾排查化解机制。坚持人民调解跟着游客“走”,围绕旅游项目“转”,切实维护广大游客的合法权益。在旅游景区、宾馆、车站等重点场所显著位置设置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张贴“12348”二维码,为旅客提供便捷法律帮助和咨询服务。

  2021年,巫山五里坡“申遗”成功,“法治引领全域旅游发展”创建为重庆市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在法治的护航下,全县文旅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游客满意度、群众安全感再创新高。

  下一步,巫山县司法局将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努力为全县生态旅游发展营造更加良好的法治环境,助力打造具有巫山标识度的法治文化旅游品牌。

  作者 黄裕萍(系巫山县司法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