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弯不让直行酿事故 民警:出行要懂“让”还要会“让”

时间: 2022-04-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18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转弯让直行,相信大部分驾驶员已烂熟于心,但仍有驾驶员却抱着侥幸,置自身安全不顾,冒险开车酿成事故。近日,在渝北石船镇大麻路,驾驶员李某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直行车相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4月4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大麻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黑色轿车和一辆轻型货车停在道路旁,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黑色轿车驾驶员李某转弯时未让直行货车先行所致。据李某交代,他驾车从支路转弯汇入主路时,没有仔细观察路况,直接将车头转入主路,结果被正常直行的货车撞上,引发事故。民警依法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李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行经路口需谨慎,减速慢行多观察,驾车出行要懂“让”,更要会“让”。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转弯不让直行酿事故 民警:出行要懂“让”还要会“让”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转弯让直行,相信大部分驾驶员已烂熟于心,但仍有驾驶员却抱着侥幸,置自身安全不顾,冒险开车酿成事故。近日,在渝北石船镇大麻路,驾驶员李某驾车转弯时未让直行车辆先行,与直行车相撞,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并受到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4月4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大麻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

  在现场,一辆黑色轿车和一辆轻型货车停在道路旁,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黑色轿车驾驶员李某转弯时未让直行货车先行所致。据李某交代,他驾车从支路转弯汇入主路时,没有仔细观察路况,直接将车头转入主路,结果被正常直行的货车撞上,引发事故。民警依法判定李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民警对李某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第二项规定,对李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行经路口需谨慎,减速慢行多观察,驾车出行要懂“让”,更要会“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