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更高水平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时间: 2022-05-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564

  2021年12月7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为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作辅导报告

  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内心期待和现实需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崇高价值追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根本目的,始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通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贯彻其中的公平正义观,突出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努力在更高水平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立场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一、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仅是求解利益均衡、化解矛盾纠纷的钥匙,更是法治的价值导向、基本圭臬,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保障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如果执法司法机关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权有势的人却高看一眼,那就没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可言了。必须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政法机关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价值追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致力于实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法治为公平正义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治不像资本主义法治那样仅仅将公平正义停留在理论上、口号上,而是将公平正义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落实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人和人相互关系、相互协作实践活动中。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并提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既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体推进,又强调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只有充分发挥法治对公平正义的确认和保障作用,通过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公平正义,通过保护和救济以恢复公平正义,才能确保在全社会促进、保障和实现公平正义。

  ——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动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更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公平正义不仅是评价人的行为公正与否、善良与否的标准,而且也是评价各种制度各项事业是否符合人民利益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决不能避重就轻、拣易怕难、互相推诿、久拖不决。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使我们的法治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的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一致的,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必须统筹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各方面工作,确保党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得到全面贯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是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进入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无论形势任务如何变化,无论职责怎样拓展,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基本属性不会改变。只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才能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政法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只有确保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掌握在人民手中,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为促进公平正义提供根本保证,要坚定政治方向、加强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

  ——要坚定政治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政法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所要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要加强政治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要夯实政治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政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通过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执法司法工作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让司法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深化执法司法领域改革,推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使“书面上的公平正义”转化为“行动中的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真切体验。深入贯彻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政法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切实抓好政法领域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为公平正义的良好经济社会基础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在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执法司法协同、公益诉讼、涉外法治、法学研究、法律服务等方面下功夫,为重大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围绕促进共同富裕,深入实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执法司法工作,严厉打击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最期盼的是平等法律保护。重庆抓住建设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大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落实安商惠企便利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从法治角度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助力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投资者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专业领域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健全完善政法公共服务机制,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成果,总结推广“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等经验,做深做实“川渝通办”,在户籍、交管、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司法鉴定等方面推出新的更多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产品和体验,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惠民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深化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具体体现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增强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坚决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铜墙铁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推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做强市域治理,做实基层治理,做精网格治理,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四、大力提升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把“两个确立”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轮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确保入脑入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干净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磨砺意志,用新时代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凝聚力量,激励和引领政法队伍进一步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政治巡视,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法机关开展常态化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法队伍政治忠诚。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制度,对政法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督察巡查,持续整治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关于规范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提升能力本领。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着力提升政法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做好从优待警。政法队伍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是和平年代牺牲付出最多的一支队伍,既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需要给予关爱的人群。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坚持严管厚爱,加强人文关怀,全面落实政法职业保障制度各项举措,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定期开展优秀政法干警评选表彰,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据《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17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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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 在更高水平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21年12月7日,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刘强为全市政法系统领导干部政治轮训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会作辅导报告

  公平正义是人民群众的内心期待和现实需求,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决定了我们党必须把公平正义作为崇高价值追求。习近平法治思想根植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始终把依法保障人民权益作为根本目的,始终坚持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通过实现社会公平正义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引领全面依法治国在新时代实现更大发展。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必须贯彻其中的公平正义观,突出社会公平正义在全面依法治国中的重要地位,努力在更高水平上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人民立场和社会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

  一、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必须牢牢把握社会公平正义这一法治价值追求,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公平正义不仅是求解利益均衡、化解矛盾纠纷的钥匙,更是法治的价值导向、基本圭臬,体现的是社会主义制度的本质要求,保障的是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生命线。法治不仅要求完备的法律体系、完善的执法机制、普遍的法律遵守,更要求公平正义得到维护和实现。全面依法治国,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进行。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是社会主义法治的基本要求。如果执法司法机关对老百姓不理不睬,而对有权有势的人却高看一眼,那就没有什么社会公平正义可言了。必须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政法机关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作为崇高价值追求,坚持严格执法、公正司法,致力于实现、维护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社会主义法治为公平正义提供切实的制度保障。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论处在什么发展水平上,制度都是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保证。”社会主义法治不像资本主义法治那样仅仅将公平正义停留在理论上、口号上,而是将公平正义体现在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方面,落实在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等各个领域的人和人相互关系、相互协作实践活动中。在全体人民共同奋斗、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要加紧建设对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具有重大作用的制度,逐步建立以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为主要内容的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体系。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坚持厉行法治,推进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将“坚持全面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和人民权利”作为我国国家制度和国家治理体系的显著优势之一,并提出“健全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既强调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一体推进,又强调统筹推进法律规范体系、法治实施体系、法治监督体系、法治保障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建设。只有充分发挥法治对公平正义的确认和保障作用,通过制裁和惩罚违法犯罪行为以维护公平正义,通过保护和救济以恢复公平正义,才能确保在全社会促进、保障和实现公平正义。

  ——以促进公平正义为动力,推动社会主义法治更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公平正义不仅是评价人的行为公正与否、善良与否的标准,而且也是评价各种制度各项事业是否符合人民利益的重要标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增进人民福祉作为一面镜子,审视我们各方面体制机制和政策规定,哪里有不符合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问题,哪里就需要改革;哪个领域哪个环节问题突出,哪个领域哪个环节就是改革的重点。”法治领域改革涉及的主要是公检法司等国家政权机关,社会关注度高,改革难度大,更需要自我革新的胸襟。只要有利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有利于维护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安全稳定,不管遇到什么阻力和干扰,都要坚定不移向前推进,决不能避重就轻、拣易怕难、互相推诿、久拖不决。必须紧紧围绕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来推进法治建设和法治改革,使我们的法治更好体现社会主义公平正义原则,更加有利于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

  二、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最根本的保证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领导和实现公平正义是一致的,实现公平正义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领导必须统筹社会公平正义法治保障各方面工作,确保党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得到全面贯彻。只有坚持党的领导,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强调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最根本的是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党的领导,就是要支持人民当家作主,实施好依法治国这个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党的领导。政法机关首先是政治机关,这是政法机关的政治属性。进入新时代,政法工作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无论形势任务如何变化,无论职责怎样拓展,政法机关作为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机关,基本属性不会改变。只有把党的领导贯彻到政法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才能确保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在政法机关得到不折不扣贯彻落实,确保“刀把子”牢牢掌握在人民手中。只有确保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掌握在人民手中,才能真正实现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向往。

  为促进公平正义提供根本保证,要坚定政治方向、加强政治领导、夯实政治根基。

  ——要坚定政治方向。方向决定道路,道路决定命运。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必须走对路。政法机关在推进法治建设中所要坚定的政治方向,就是要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把“两个确立”转化为“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坚决反对和抵制西方所谓“宪政”、多党轮流执政、“三权鼎立”“司法独立”等错误思潮和负面言论。

  ——要加强政治领导。全面依法治国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推进党的领导制度化、法治化。全面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健全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的制度机制,切实把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全面领导落实到政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

  ——要夯实政治根基。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坚持为了人民、依靠人民,要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始终牢记民心是最大的政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新要求新期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着力解决政法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

  三、通过法律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如果有了法律而不实施,或者实施不力,搞得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那制定再多法律也无济于事。”执法司法工作同基层和百姓联系最紧密,直接关系群众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法治的信心,是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

  ——推进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提高执法司法公信力。让司法发挥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作用,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司法体制改革成效如何,说一千道一万,要由人民来评判,归根到底要看司法公信力是不是提高了。”“如果司法这道防线缺乏公信力,社会公正就会受到普遍质疑,社会和谐稳定就难以保障。”深化执法司法领域改革,推进严格执法和公正司法,使“书面上的公平正义”转化为“行动中的公平正义”,成为人民群众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真切体验。深入贯彻全国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议精神,认真落实中央政法委《关于加快推进政法领域执法司法责任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意见》,准确把握政法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切实抓好政法领域改革任务,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公信力。

  ——助力经济社会发展重大战略,为公平正义的良好经济社会基础保驾护航。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实现社会公平正义是由多种因素决定的,最主要的还是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聚焦中心工作,以高质量法治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围绕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西部陆海新通道建设等国家重大战略,聚焦“十四五”规划实施,在重大项目风险评估、执法司法协同、公益诉讼、涉外法治、法学研究、法律服务等方面下功夫,为重大部署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保驾护航。围绕促进共同富裕,深入实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加强涉及人身权、财产权、人格权特别是个人信息保护等领域的执法司法工作,严厉打击社会保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领域的违法犯罪,守护好人民群众切身利益。

  ——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全力打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各类市场主体最期盼的是平等法律保护。重庆抓住建设全国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的契机,加大反垄断、反暴利、反不正当竞争等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完善涉产权冤错案件依法甄别纠正的常态化机制,落实安商惠企便利措施,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从法治角度防范资本无序扩张,助力成渝共建西部金融中心。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在投资者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商事争端解决等专业领域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构,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健全完善政法公共服务机制,保证人民群众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帮助。巩固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我为基层解难题”实践活动成果,总结推广“网上办、马上办、一次办”“不见面办”等经验,做深做实“川渝通办”,在户籍、交管、出入境、法律援助、司法救助、司法鉴定等方面推出新的更多便民措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产品和体验,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惠民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不断提升公民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法治成为社会共识和基本准则。

  ——深化平安建设,以更实举措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公平正义的实现,具体体现为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实现。深入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统筹推进发展和安全,牢固树立底线思维,不断增强预测预警预防,进一步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坚决筑牢维护公平正义的铜墙铁壁。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司法力度,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常态化推进扫黑除恶,严厉打击各类侵害群众切身利益的犯罪活动。推进社会治安群防群治,加强立体化信息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从严从紧、从细从实抓好疫情防控,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巩固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实现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依法治国的根基在基层,社会治理重点在基层,难点也在基层。加强社会治理制度建设,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提高社会治理社会化、法治化、智能化、专业化水平,确保国家政治安全、社会安定有序、人民安居乐业。做强市域治理,做实基层治理,做精网格治理,深化“枫桥经验”重庆实践行动,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社会治理体系,进一步提高基层社会治理水平。

  四、大力提升依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能力水平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法治工作是政治性很强的业务工作,也是业务性很强的政治工作。”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建设德才兼备的高素质法治队伍,进一步增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的政治自觉,推进政法队伍革命化、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教育引导政法干警把“两个确立”政治成果转化为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自觉,始终忠诚核心、拥戴核心、维护核心、捍卫核心,确保绝对忠诚、绝对纯洁、绝对可靠。

  ——加强政治建设。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政治轮训的核心课程、必训内容,确保入脑入心。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持续深入肃清孙政才恶劣影响和薄熙来、王立军流毒,全面彻底干净肃清邓恢林流毒影响,营造良好政治生态,筑牢政治忠诚之魂。大力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坚持用党的光荣传统和优良作风磨砺意志,用新时代政法英模的先进事迹和崇高品质凝聚力量,激励和引领政法队伍进一步做到对党忠诚、服务人民、执法公正、纪律严明。

  ——强化监督执纪。严格落实政法机关党组织向党委请示报告制度,深入开展政治巡视,督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政法机关开展常态化监督,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筑牢政法队伍政治忠诚。坚持严的主基调,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常态化开展“以案四说”“以案四改”,教育引导政法干警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落实党委政法委政治督察和纪律作风督察巡查制度,对政法各部门及工作人员开展督察巡查,持续整治政治、纪律、作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严格落实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新时代政法干警“十个严禁”、《关于规范政法干警离职从业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制度,坚决整治顽瘴痼疾,严厉惩治执法司法腐败,确保执法司法公正廉洁高效权威。

  ——提升能力本领。选好配强政法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支持政法各单位依法履行职责,积极研究解决制约政法工作的体制机制问题,为做好新时代政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着力提升政法队伍尤其是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提高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加强思想淬炼、政治历练、实践锻炼、专业训练,健全教、学、练、战一体化培训机制,大力提高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职业道德水准,做到政治过硬、业务过硬、责任过硬、纪律过硬、作风过硬。

  ——做好从优待警。政法队伍工作负荷重、心理压力大、安全风险高,是和平年代牺牲付出最多的一支队伍,既是党和人民的忠诚卫士,也是需要给予关爱的人群。要政治上关心、工作上支持、待遇上保障,全面落实从优待警措施。坚持严管厚爱,加强人文关怀,全面落实政法职业保障制度各项举措,大力弘扬英模精神,定期开展优秀政法干警评选表彰,增强政法干警职业荣誉感和归属感,不断增强政法队伍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据《民主与法制》周刊2022年第1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