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路口不减速 两车相撞酿事故

时间: 2022-06-08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33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近日,在渝北石船镇石船家园路口,驾驶员因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未减速礼让右侧来车引发事故,损失上万元。

  6月2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石船家园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一辆面包车和轿车停在十字路口中央,两车车头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吕某驾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未礼让右侧来车所致。据吕某描述,当时下着雨,他驾车行驶至石船家园十字路口时,见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且道路宽敞车辆较少,他便没有减速观察,猛踩一脚油门加速进入路口,不料,此时右侧从龙骏大道直行驶来一辆面包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因驾驶员吕某驾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未减速礼让右侧来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民警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万余元。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他处以

  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驾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减速慢行,多注意观察,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遵章守法,安全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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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路口不减速 两车相撞酿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胡娜娜)近日,在渝北石船镇石船家园路口,驾驶员因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未减速礼让右侧来车引发事故,损失上万元。

  6月2日9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石船镇石船家园十字路口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一辆面包车和轿车停在十字路口中央,两车车头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轿车驾驶员吕某驾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未礼让右侧来车所致。据吕某描述,当时下着雨,他驾车行驶至石船家园十字路口时,见路口没有交通信号灯,且道路宽敞车辆较少,他便没有减速观察,猛踩一脚油门加速进入路口,不料,此时右侧从龙骏大道直行驶来一辆面包车,避让不及,发生碰撞。

  因驾驶员吕某驾车在没有交通信号灯的十字路口处未减速礼让右侧来车,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民警判定他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损失共计1万余元。同时,根据相关规定,对他处以

  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广大驾驶员:驾车经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应减速慢行,多注意观察,让右方道路来车先行,遵章守法,安全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