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梅竹)摩托车属于机动车,本应和其他的机动车一样,从车行道通过,不能像行人一样横过斑马线,但有些摩托车驾驶员为了图方便,竟然骑着摩托车横过斑马线,结果造成事故。 5月30日,江北区大石坝主干道上发生了一起撞车事故。任某骑着大功率摩托,在人行横道红灯亮起时,大摇大摆地横穿车流,与直行车辆撞作一团。 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马河大队民警到达事故现场时,任某还在和小车驾驶员争论,觉得自己骑着摩托走的是人行横道,小车应该给他让行,而不是他赔偿对方的损失。 民警对他进行了批评教育,告知他摩托车也是机动车,不应该在斑马线上骑行,如果确实需要走斑马线过马路,应该在斑马线绿灯亮起时推着摩托车步行通过。任某的行为属于“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根据相关规定,他不仅需要负此次事故的全责,赔偿对方的损失,还将被处扣6分,罚款200元。 交巡警提醒: 骑行自行车、摩托车通过斑马线时应下车推行,这其实是对驾驶人的一种保护。自行车或摩托车的车速较快,一旦遇上正在通过的机动车,双方难以及时避让,容易引发交通事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