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石家奎)占道行驶危害大,它不仅提高交通事故的发生率,也存在极大安全隐患。近日,在渝北区就发生一起因占道行驶引发的交通事故。 6月21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石船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G319石船段马家垭口一弯道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看见,一辆红色轿车和一辆棕色轿车对向停在道路中央,两车车头受损。所幸两车驾驶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是事故是红色轿车驾驶员王某占道行驶所致。当天,王某驾车行驶至G319石船段马家垭口一弯道时,见路上车少人少,他为了加快速度,便在车辆进入弯道时占用对向车道行驶,结果刚过弯道,便遇到对向车道正常行驶的棕色轿车,两车发生碰撞。 民警对王某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后,对事故进行认定,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判定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5000元。同时,民警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对王某的违法行为记1分、罚款1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示:违法占道和超速行驶都是属于危害性极大的驾驶行为,驾驶员驾车出行时要做到靠右侧行驶,不超速、不占道,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宁停一分,不抢一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