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数据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

时间: 2022-07-04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16

《重庆市数据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

加强区域合作 建国际数据港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为数据安全保驾护航,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庆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第三部专门在数据领域出台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7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制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了《条例》内容。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介绍,《条例》明确了全市公共数据管理制度。确定公共数据包括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两大类。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平台、目录规则,实现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一张目录管到底。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方面,强调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公共数据开放遵循公正、公平、便民、无偿原则并依法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

  “让公共数据资源‘活’起来,需打破数据‘聚通’壁垒。”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李斌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10288个、开放 5472个,数据调用量累计超192.5亿条。在推动川渝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方面,目前川渝两地共有144个部门实现跨省共享数据5460类。

  《条例》还提出“数据赋能发展”的系列举措。包括:明确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明确培育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人才、资金等保障;同时,加强区域数据交流合作,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推动建设国际数据港,推进川渝共建数据标准体系和数据共享利用机制,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同时,结合数据交易的新趋势,提出“设立数据交易所”,支持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发展,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引导数据加工和数据服务产业链发展。

  《条例》还对本市数据处理活动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进行了明确和加强。《条例》畅通个人信息保护渠道,建立了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投诉举报制度。规定“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义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重要数据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等等,着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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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数据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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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区域合作 建国际数据港
 

  本网讯(记者 叶惠娟)为数据安全保驾护航,加快数据资源开发利用,《重庆市数据条例》(以下简称《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是全国第三部专门在数据领域出台的综合性地方性法规。7月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市人大法制委、市大数据发展局相关负责人深入解读了《条例》内容。

  市人大法制委副主任委员黎藜介绍,《条例》明确了全市公共数据管理制度。确定公共数据包括政务数据和公共服务数据两大类。健全公共数据资源体系、平台、目录规则,实现公共数据汇聚、共享、开放一张目录管到底。推进公共数据共享开放方面,强调公共数据以共享为原则、不共享为例外,公共数据开放遵循公正、公平、便民、无偿原则并依法最大限度向社会开放。

  “让公共数据资源‘活’起来,需打破数据‘聚通’壁垒。”重庆市大数据发展局副局长李斌介绍,截至今年6月底,我市公共数据资源管理平台实现数据共享10288个、开放 5472个,数据调用量累计超192.5亿条。在推动川渝政务数据互联互通方面,目前川渝两地共有144个部门实现跨省共享数据5460类。

  《条例》还提出“数据赋能发展”的系列举措。包括:明确加快数字经济、数字社会、数字政府建设;明确培育数字经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和新模式;加强数字基础设施、人才、资金等保障;同时,加强区域数据交流合作,支持开展数据跨境流动,推动建设国际数据港,推进川渝共建数据标准体系和数据共享利用机制,协同建设全国一体化算力网络国家枢纽节点等。同时,结合数据交易的新趋势,提出“设立数据交易所”,支持数据交易中介服务机构有序发展,培育数据交易市场、引导数据加工和数据服务产业链发展。

  《条例》还对本市数据处理活动的个人信息保护义务进行了明确和加强。《条例》畅通个人信息保护渠道,建立了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投诉举报制度。规定“处理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遵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个人信息处理规则,履行个人信息处理者的法定义务”,规定“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个人信息的数据、重要数据向境外提供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开展安全评估”等等,着力保护公民个人信息权益,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