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徐云渝)7月22日下午,重庆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事项。 一、决定任命 岳顺为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二、任命 李媛为重庆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袁胜强为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王剑波为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 贺付琴、陶米玲为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卿倩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 向亮为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审判员; 张琼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员; 张红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 谭中宜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 丁咏梅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 何庆华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 郑斌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黄飞为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张丙霞、郑兆龙为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 三、决定免去 常斌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职务。 四、免去 胡能兵的重庆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李媛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刘晓东的重庆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王剑波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袁胜强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 裘晓音的重庆两江新区人民法院(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人民法院)院长职务; 卢伟的重庆铁路运输法院院长职务; 余华的重庆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刘继雁的重庆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 冉景红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职务; 张泽端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庭长职务; 何庆华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张红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谭中宜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丁咏梅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庭长职务; 黄飞的重庆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王勇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邓小玲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刘召华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张昌平的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五分院检察员职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