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大家都知道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而有些驾驶员不但酒后驾车,而且在发生事故后竟然协议找路过司机顶包,上演一场偷梁换柱的戏码,殊不知,民警更有“火眼金睛”识破伎俩。 8月10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在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夜查工作中,遇一起小型车辆发生单车交通事故。在对该起交通事故进行处理时,民警发现自称是驾驶员的张某面对警方的询问显得异常的镇定自如。通过现场对碰撞痕迹进行印证比对等一系列调查取证后,张某终于承认是躲在车内的李某某驾驶的机动车。在大量证据面前,李某某对其酒后驾车发生事故的事实供认不讳。经过民警对李某某酒精呼气式测试,显示结果为135mg/100ml。 原来,李某某饮酒后驾驶车辆沿国道319线酉阳快速通道路段龙潭至酉阳县城方向行驶,当行至马鞍山隧道出口时,与隧道防撞墙发生碰撞,因其饮了酒,又撞坏了护栏,想获取理赔,便心存侥幸与开车路过事故现场的张某以2000元的价格协议顶包,岂料被抓个正着。民警对张某顶包的行为进行了治安警告和法制教育。目前,李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已被警方立案调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