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李某谎称能帮忙办理廉租房,以需要疏通“关系”索要“好处费”等理由,先后骗取48人共计46万余元。近日,垫江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这起诈骗案件,以诈骗罪判处李某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万元。 2019年10月至2021年3月,李某在明知办理廉租房租赁证需要由符合条件的人本人申请办理的情况下,仍虚构能帮助无资质的人代为办理租赁证,并以需要疏通“关系”索要“好处费”等,先后骗取48名被害人506930元,案发前返还42000元,共计诈骗金额464930元。 垫江法院审理认为,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其到案后如实供述其罪行,可从轻处罚;具有犯罪前科,可酌定从重处罚,同时责令其退赔所有诈骗所得。 根据李某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今年5月27日,垫江法院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案件宣判后,李某提起上诉,7月29日,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驳回其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保障性住房从申请到分配均须通过严格的法定流程、审查程序,要申请的居民一定要通过官方渠道了解最新政策,不要轻信“交钱就能办理”的传言和各种不实信息,以免上当受骗。如发现涉嫌诈骗的组织或人员,请及时报警,避免他人继续受骗。 记者 杨雪 通讯员 赵麒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