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35年,我市将建成系统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时间: 2022-09-0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6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记者今(7)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市多层级多要素的保护传承体系要更加完善,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保护传承体系要全面建成。

  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睿介绍,《实施意见》以市委规范性文件出台,出台速度位居全国前列,为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共5个部分,21项重点工作。

  明确总体目标和任务方面,我市现有众多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1处世界文化遗产,2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个市级历史文化名城、2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6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任务,即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保护传承体系要更加完善,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保护传承体系要全面建成。

  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方面,主要分为建立保护对象、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规划三大体系。《实施意见》要求要不断充实保护对象,不仅要保护历史地段、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新类型历史文化资源,还要把见证新中国成立及发展历程、改革开放的代表性遗存及当代重要建设成果保留下来。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分级落实重点任务,构建以重庆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为核心的保护规划体系,统筹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空间布局。

  加强保护利用传承方面,要始终把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放在首位,还要使其融入城乡建设,处理好新与旧、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明确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拆除管控,禁止大拆大建,不强制搬迁居民村民,保护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老建筑、古民居,采用“小规模、渐进式”保护整治方式和“绣花”等微改造方式。补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多措并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安全问题。彰显历史文化魅力,利用巴渝古驿道、老铁路、山城步道串联、展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优秀历史文化名镇、街区的宣传报道,让城市和乡村处处显文化、见历史,让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感受文化的魅力。实施保护传承重点项目,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跨区域、跨流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作,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系列文博场馆和中心城区山城步道的规划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充分发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评估、预先保护、考古前置、体验评估、公益诉讼等各项管理机制;动员鼓励各方主体参与,研究制定奖励激励机制。

  完善保障措施方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完善法规制度,制定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和技术导则。加大资金投入,市、区县政府要将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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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5年,我市将建成系统完整的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记者今(7)日从市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近期,市委办公厅和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重庆市关于在城乡规划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明确,到2025年,我市多层级多要素的保护传承体系要更加完善,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保护传承体系要全面建成。

  据市规划自然资源局副局长张睿介绍,《实施意见》以市委规范性文件出台,出台速度位居全国前列,为我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做出了全面部署,是落实市第六次党代会对历史文化保护传承工作要求的具体举措,共5个部分,21项重点工作。

  明确总体目标和任务方面,我市现有众多宝贵的历史文化资源,包括1处世界文化遗产,2处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1个国家历史文化名城、4个市级历史文化名城、23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64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等。《实施意见》明确了总体目标和任务,即到2025年,多层级多要素的保护传承体系要更加完善,到2035年,系统完整的保护传承体系要全面建成。

  完善保护传承体系方面,主要分为建立保护对象、保护管理体制、保护规划三大体系。《实施意见》要求要不断充实保护对象,不仅要保护历史地段、农业文化遗产、灌溉工程遗产等新类型历史文化资源,还要把见证新中国成立及发展历程、改革开放的代表性遗存及当代重要建设成果保留下来。建立“市、区县、乡镇(街道)”三级管理体制,分级落实重点任务,构建以重庆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规划为核心的保护规划体系,统筹全市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空间布局。

  加强保护利用传承方面,要始终把保护好各类历史文化资源放在首位,还要使其融入城乡建设,处理好新与旧、保护与发展的关系。明确各类历史文化资源保护重点和保护要求,划定保护范围和必要的建设控制地带。严格拆除管控,禁止大拆大建,不强制搬迁居民村民,保护凝聚社会公众情感记忆的既有建筑、老建筑、古民居,采用“小规模、渐进式”保护整治方式和“绣花”等微改造方式。补足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多措并举提高防灾减灾救灾的能力,解决老百姓关心的安全问题。彰显历史文化魅力,利用巴渝古驿道、老铁路、山城步道串联、展示各类历史文化资源,加强优秀历史文化名镇、街区的宣传报道,让城市和乡村处处显文化、见历史,让群众在“日用而不觉”中感受文化的魅力。实施保护传承重点项目,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长江国家文化公园(重庆段)、巴蜀文化旅游走廊等跨区域、跨流域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重点工作,融入国家重大区域发展战略。加快实施两江四岸核心区整体提升、系列文博场馆和中心城区山城步道的规划建设。

  健全工作机制方面,充分发挥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强相关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历史文化资源的调查评估、预先保护、考古前置、体验评估、公益诉讼等各项管理机制;动员鼓励各方主体参与,研究制定奖励激励机制。

  完善保障措施方面,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和政府要树立正确的发展观和政绩观,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完善法规制度,制定相关领域的配套政策和技术导则。加大资金投入,市、区县政府要将保护资金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同时鼓励金融机构提供融资服务,引导各类社会资金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