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畅)朋友相聚难免要喝酒,但总有些驾驶员心存侥幸,酒后驾驶,直到被查才后悔莫及。 9月3日晚,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悦来大队民警在秋城大道设卡检查酒驾时,一辆棕色SUV缓慢驶来,民警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检测,结果为53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驾驶员张某交代,当天晚上,他被几个有生意往来的朋友邀请到渝北西区某火锅馆吃饭,席间,几人畅饮聊天,喝了几瓶啤酒。聚会结束后,张某见天色已晚,认为路上不会有民警查,于是抱着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刚行驶至秋城大道就被民警抓个正着。 张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第一款规定,对张某处以记12分、罚款2000元及暂扣证6个月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安全大于一切,切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上路。一旦因酒驾被查,会受到严厉处罚,切莫因一时侥幸而触犯法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