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敖文娣)9月13日,江北区一名男子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遇到交巡警执勤时,试图让妻子顶包,被当场查获。 当日凌晨,江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渝澳勤务大队在嘉鸿大道开展夜间巡查,1时许,民警发现一辆轿车在距离检查站几十米的地方突然停车,驾驶员下车后与副驾驶试图交换位置。民警立即上前检查。 民警走近后,该车驾驶员与副驾驶交换位置尚未完成,驾驶员是一名中年男性,身上有明显酒气,其承认是自己开的车。 民警对该男子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测试结果为92mg/100ml,涉嫌醉酒驾驶。 据该驾驶员高某交代,晚上在大石坝某餐厅饮酒,饮酒后准备驾车返回渝中区家中,同行的是其妻子,因其妻子也有少量饮酒,且开车不熟练,高某便抱着侥幸心理自己驾车回家,直至行驶至嘉鸿大道后被交巡警查获。 高某妻子未实际驾车,其涉嫌顶包的行为未造成实际影响,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而高某因涉嫌醉酒驾驶被民警带至医院抽血,并以血检结果作为最终处罚依据。 依照相关规定,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驾驶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