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钟文科)近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城市快速道路支队勤务三大队在城市快速道路石马河立交至高家花园大桥路段处理一起两辆货车追尾的道路交通事故,该事故造成两车受损,无人员受伤。 经查,丁某驾驶一辆红色蓝牌轻型货车装载大量矿泉水从江北区到沙坪坝区,途径城市快速道路石马河立交至高家花园大桥路段时,因货物超载,货车紧急制动效果减弱导致追尾前方黄牌重型货车。经过磅称重,该车实际超载50%以上。 丁某驾驶货车载物超过最大允许总质量50%以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对违法停车驾驶员处以记6分,罚款500元,并转运超载货物消除安全隐患。 交巡警温馨提醒:货车载物超载是隐形杀手,给车辆行驶带来了极大的安全隐患,随时都可能发生车毁人亡的悲剧,害人害己害家庭。因此,建议广大驾驶员一定要遵守交通安全法规,遵守安全生产出行的各种规定,争做安全文明守法驾驶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