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佳丽)为省停车费路边违停,酒席中途被通知挪车,侥幸醉驾被民警查获,驾驶员黄某后悔不已。 10月6日13时50分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空港大道观月轻轨站附近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检查时,一辆灰色轿车迎面驶来,民警拦停后,对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结果为105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化验后,带回队部调查。
经查,驾驶员黄某当天中午驾车去朋友家中参加聚会,为了节约停车费他就将车停马路边上。他和朋友喝了两瓶啤酒后突然接到电话称,自己的车挡道了,让他尽快去挪车。他没想太多,赶紧出门挪车,想把车开远一点停进车库,结果行驶出500米就被民警查获。经鉴定,黄某血液酒精检测结果为135.3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民警对黄某的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后,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对他违停的违法行为处以100元的处罚。同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1条第2款规定,依法吊销他的机动车驾驶证,且5年内不得重新考取。他的行为已涉嫌危险驾驶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他将面临刑事处罚。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饮酒驾驶是对自己和他人生命财产安全的漠视,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害人害己,严重扰乱道路交通秩序,为了自身安全和家庭幸福,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