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污损号牌 查获被记9分

时间: 2022-10-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52

  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10月13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石港路执勤中查获两辆货车涉嫌故意污损号牌,双双受到记9分的处罚。

  当日下午15时,两路大队民警在辖区石港大道开展货车专项整治时,一前一后两辆货车驶来,民警仔细一看,两车的号牌都模糊不清,无法正常识别。

  民警指挥两名驾驶员将车辆停放至安全位置后,仔细检查发现,其中一辆货车的后四位数字的漆被人为刮掉,另一辆货车更是除了“渝”字外,其余字母和数字全都部被刮掉,根本识别不了。

  经查,两名货车驾驶员,一名姓王,一名姓周。据王某和周某称,两人都是驾车前往某渣场运土渣的。王某承认,自己的货车常有超载超速、闯禁等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为躲避处罚,便将前面号牌数字的油漆刮掉了。周某也承认,自己也经常违法驾车,被交通监控摄像受处罚,为了躲避摄像,他便故意将车牌号的油漆刮掉,结果,没能逃过警察的“火眼金睛”,被当场查获。

  王某、周某涉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教育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他们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其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超载超速是一些货车驾驶人的交通陋习。为了躲避电子摄像,采取遮挡、污损号牌等手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通规则是安全线、生命线,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以违法手段来故意逃避电子监控抓拍的,都将会受到严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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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污损号牌 查获被记9分

  本网讯(通讯员 黄洋)10月13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石港路执勤中查获两辆货车涉嫌故意污损号牌,双双受到记9分的处罚。

  当日下午15时,两路大队民警在辖区石港大道开展货车专项整治时,一前一后两辆货车驶来,民警仔细一看,两车的号牌都模糊不清,无法正常识别。

  民警指挥两名驾驶员将车辆停放至安全位置后,仔细检查发现,其中一辆货车的后四位数字的漆被人为刮掉,另一辆货车更是除了“渝”字外,其余字母和数字全都部被刮掉,根本识别不了。

  经查,两名货车驾驶员,一名姓王,一名姓周。据王某和周某称,两人都是驾车前往某渣场运土渣的。王某承认,自己的货车常有超载超速、闯禁等违法行为被电子监控抓拍,为躲避处罚,便将前面号牌数字的油漆刮掉了。周某也承认,自己也经常违法驾车,被交通监控摄像受处罚,为了躲避摄像,他便故意将车牌号的油漆刮掉,结果,没能逃过警察的“火眼金睛”,被当场查获。

  王某、周某涉嫌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不按规定车道行驶两项违法行为,民警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严厉的教育批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他们故意污损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分别给予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民警依法其驾驶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行为给予罚款100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闯红灯、超载超速是一些货车驾驶人的交通陋习。为了躲避电子摄像,采取遮挡、污损号牌等手段,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交通规则是安全线、生命线,驾驶人应当自觉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任何以违法手段来故意逃避电子监控抓拍的,都将会受到严厉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