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田密)市民张某用毛巾遮挡轿车号牌,以防违停时被摄像处罚,开车上路忘了取下遮牌的毛巾,被渝北交巡警查获,受到依法处罚。 10月27日上午12时许,渝北区公安部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民警在319国道沙坪路段巡逻,发现一辆小轿车的前牌照上面竟然裹着一块蓝色毛巾,毛巾将机动车号牌遮得严严实实的,民警立即拦下该车进行检查。
经查,该车车主姓张。据张某交代,早上在大足区龙石镇吃早饭时,把轿车停在路边,担心车牌会被路边的交通监控设备抓拍而受处罚,便找来一块蓝色毛巾,将前号牌掩盖挡住。他吃完早饭,驾车到渝北区办事,由于他忘记了取下遮挡车牌的毛巾,还没有到达目的地,就被巡逻民警查获。 张某因故意遮挡机动车号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民警依法对其做出了记9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车出行要遵守交规,不能违法乱停,更不能故意遮挡号牌。自作聪明地掩盖遮挡车牌,属于严重违法行为,一旦查获,将受到严重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