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 远程取证提升办案质效的实践思考

时间: 2022-11-1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06

  □ 唐列

  近3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蔓延,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后疫情时代,新冠病毒仍未散去,常态化疫情防控成为必然选择。同时,由于近年来新型网络犯罪案件高发,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办案面临取证难、成本高、疫情阻隔等难题,传统的取证模式无法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下的取证需求。在这一背景下,依托远程取证工具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意义重大。

  远程取证的现实需求

  一是符合执法领域改革导向。中央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指出,政法智能化应用要更加广泛,全面完善在线诉讼规则,深入推进全国公安大数据智能应用新生态的形成。远程取证新模式符合政法领域改革、建立新时代现代警务体系的需求。

  二是符合减负增效的改革理念。公安机关警力有限、案多人少,面对通讯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复杂案件,取证面广量大,警力、财力、物力投入大。通过远程取证工具,办案人员无需出差即可取得需要的证据,达到缩减办案成本、释放警力的良好效果,从而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三是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当前,国内疫情仍时有发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跨省市出差办案面临核酸检测、办案民警无法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困难。同时,办案民警出差每日接触人员又多又杂,会给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远程取证工具能够让办案民警通过网络即可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在提供便利同时,减少了人员流动接触,有效降低了疫情感染和扩散风险。

  远程取证工具运用成效

  2021年,荣昌区公安局在重庆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指导下,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减负增效”改革理念,高度重视可视化远程取证系统建设,将其纳入现代化警务改革体系建设框架一并推进,专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下阶段建设方向,分管负责同志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与研发公司沟通,将各项建设目标落到实处。

  荣昌区公安局科信处多次与研发人员研究远程询问取证的方法问题和方案细节,最终确定使用“一线两端”方案,即将系统分为移动端和平台端。移动端设置APP小程序,用于被询问人登录接受询问场景;平台端主要面向办案人员在线视频、语音、笔录等功能,同步开发电子签名捺印、全程录音录像、数字加密等基础支撑功能。当事人通过登录APP,与主办民警视频连线,询问结束后,系统将笔录直接推送至主办民警的平台端,实现“省力给基层减负、省时让办案增效、省钱节约经费、省心促执法规范”的“四省”目标,有效解决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现实情况下异地取证难的问题。

  为使“远程取证”的法律效力得到荣昌区检察院、法院的统一认可,荣昌区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规范性文件,为可视化远程取证工作证据效力奠定了基础。2021年12月,荣昌区公安局“远程取证”创新项目获重庆市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银奖。

  优化远程取证工具的思考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在后疫情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更应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快数字警务变革赋能,优化远程取证,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制作操作手册,明确适用原则、操作要求、负面清单等内容,规范系统使用。依托警营夜校、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一线执法办案民警进行一对一培训,及时答疑解惑,确保办案民警人人会用。定期对远程取证的案件开展检查,找出因系统功能缺陷产生的问题,并收集办案民警的使用体验,不断改进平台业务模块,让民警真正感受到系统的便利高效,实现从“要我用”到“我要用”的转变。

  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大、敏感、复杂类案件,被询问人需在当地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接受远程询问,为拓宽案件适用范围,应在同城同省市一定范围内的公安机关之间建立远程视频系统,最终在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之间建立远程视频取证系统,实现侦查人员在本单位就可对在同城或异地的当事人进行远程取证。在远程视频取证模式下,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建立起数据交互共享平台,用网络传送方式代替人工移送卷宗材料模式,提高移送效率,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量,节省办案资源。

  充分运用好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可视化远程取证现场研讨会,积极与荣昌区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交流,对远程取证模式适用范围、操作原则、证据效力等方面凝聚共识,促使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有效保障远程取证所获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在共享证据时,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之间应采用统一方式,避免在传输过程中发生证据损坏或丢失。通过音视频回放、电子卷宗阅览等形式,定期对远程取证的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对是否存在单人讯问、音视频与笔录不一致等情况开展常规性检查和重点复查,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制发工作指引,不断提升远程取证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当然,如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利用科技创新提升执法办案效能?每一名办案民警都应有所思考。

  (作者单位:荣昌区公安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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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 远程取证提升办案质效的实践思考

  □ 唐列

  近3年来,新冠肺炎疫情在200多个国家和地区蔓延,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后疫情时代,新冠病毒仍未散去,常态化疫情防控成为必然选择。同时,由于近年来新型网络犯罪案件高发,受害人遍布全国各地,公安机关办案面临取证难、成本高、疫情阻隔等难题,传统的取证模式无法适应新形势、新变化下的取证需求。在这一背景下,依托远程取证工具提升执法办案质效意义重大。

  远程取证的现实需求

  一是符合执法领域改革导向。中央召开的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会指出,政法智能化应用要更加广泛,全面完善在线诉讼规则,深入推进全国公安大数据智能应用新生态的形成。远程取证新模式符合政法领域改革、建立新时代现代警务体系的需求。

  二是符合减负增效的改革理念。公安机关警力有限、案多人少,面对通讯网络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复杂案件,取证面广量大,警力、财力、物力投入大。通过远程取证工具,办案人员无需出差即可取得需要的证据,达到缩减办案成本、释放警力的良好效果,从而提高执法办案效率。

  三是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当前,国内疫情仍时有发生,根据疫情防控需要,跨省市出差办案面临核酸检测、办案民警无法进入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等困难。同时,办案民警出差每日接触人员又多又杂,会给单位内部疫情防控带来安全隐患。远程取证工具能够让办案民警通过网络即可完成调查取证工作,在提供便利同时,减少了人员流动接触,有效降低了疫情感染和扩散风险。

  远程取证工具运用成效

  2021年,荣昌区公安局在重庆市公安局法制总队指导下,认真落实“科技创新、减负增效”改革理念,高度重视可视化远程取证系统建设,将其纳入现代化警务改革体系建设框架一并推进,专门成立由“一把手”任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研究讨论下阶段建设方向,分管负责同志靠前一步、主动作为,积极与研发公司沟通,将各项建设目标落到实处。

  荣昌区公安局科信处多次与研发人员研究远程询问取证的方法问题和方案细节,最终确定使用“一线两端”方案,即将系统分为移动端和平台端。移动端设置APP小程序,用于被询问人登录接受询问场景;平台端主要面向办案人员在线视频、语音、笔录等功能,同步开发电子签名捺印、全程录音录像、数字加密等基础支撑功能。当事人通过登录APP,与主办民警视频连线,询问结束后,系统将笔录直接推送至主办民警的平台端,实现“省力给基层减负、省时让办案增效、省钱节约经费、省心促执法规范”的“四省”目标,有效解决了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现实情况下异地取证难的问题。

  为使“远程取证”的法律效力得到荣昌区检察院、法院的统一认可,荣昌区公安局进一步优化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并形成规范性文件,为可视化远程取证工作证据效力奠定了基础。2021年12月,荣昌区公安局“远程取证”创新项目获重庆市公安机关改革创新大赛银奖。

  优化远程取证工具的思考

  随着网络的普及,网络犯罪活动日益增多,在后疫情时代背景下,公安机关更应主动适应新形势,加快数字警务变革赋能,优化远程取证,为打击违法犯罪提供有力支撑,更好地回应人民群众的新期待。

  制作操作手册,明确适用原则、操作要求、负面清单等内容,规范系统使用。依托警营夜校、送教上门等多种形式,对一线执法办案民警进行一对一培训,及时答疑解惑,确保办案民警人人会用。定期对远程取证的案件开展检查,找出因系统功能缺陷产生的问题,并收集办案民警的使用体验,不断改进平台业务模块,让民警真正感受到系统的便利高效,实现从“要我用”到“我要用”的转变。

  现行法律法规要求对重大、敏感、复杂类案件,被询问人需在当地公安机关办案场所接受远程询问,为拓宽案件适用范围,应在同城同省市一定范围内的公安机关之间建立远程视频系统,最终在全国各地的公安机关之间建立远程视频取证系统,实现侦查人员在本单位就可对在同城或异地的当事人进行远程取证。在远程视频取证模式下,在公安机关、检察院、法院之间建立起数据交互共享平台,用网络传送方式代替人工移送卷宗材料模式,提高移送效率,减轻办案人员的工作量,节省办案资源。

  充分运用好公检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可视化远程取证现场研讨会,积极与荣昌区检察院、法院进行沟通交流,对远程取证模式适用范围、操作原则、证据效力等方面凝聚共识,促使办案质效进一步提升。利用“区块链”技术进行存证,有效保障远程取证所获证据的完整性、真实性和安全性;在共享证据时,公安机关、法院、检察机关之间应采用统一方式,避免在传输过程中发生证据损坏或丢失。通过音视频回放、电子卷宗阅览等形式,定期对远程取证的案件开展专项检查,对是否存在单人讯问、音视频与笔录不一致等情况开展常规性检查和重点复查,针对执法共性问题制发工作指引,不断提升远程取证执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当然,如何在常态化疫情防控背景下利用科技创新提升执法办案效能?每一名办案民警都应有所思考。

  (作者单位:荣昌区公安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