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郭晓凌)日前,一辆小轿车在高速上行驶时突然爆胎,司机为了省点钱,占用车道自己动手换起轮胎,却没做好防护措施,被交巡警发现,赶紧做好防护措施并帮助他换好轮胎。最终,这位司机明白了自己行为的危险,心甘情愿接受了处罚。 2022年12月26日,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一支队南岸大队民警在巡逻中发现,G5021石渝高速公路出城方向丰盛隧道出口有一辆银白色小型轿车打着双闪,车辆斜停于应急车道与第三行车道之间,也未按照规定设置警告标志,驾驶员正在蹲在车辆左后轮处换胎,现场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民警立即下车用锥桶对现场进行管控,同时通知路公司监控修改隧道情报板。民警了解到,驾驶人杨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突然爆胎,为了省钱,就想自己试着换胎。由于平时没有换胎经验,杨某操作起来非常吃力,民警见状,拿出车上的换胎工具,迅速帮助其换好轮胎。 民警对杨某驾驶车辆在高速公路上发生故障后,不按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行为处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并通过案例讲解教育,让其明白该行为的危险性。杨某对此感到十分懊悔,自己不但没有省到钱,还让自己处于危险之中,十分不值得。 交巡警提醒: 车辆在驶入高速前,一定要仔细检查车况,平时要注意轮胎的保养、关注轮胎寿命、养成检查胎压的好习惯,避免驶途中发生爆胎、扎胎等情况。行驶中如果发生扎胎、爆胎,应立即将车停靠在路边应急车道内,开启危险警示灯,并在车辆后方150米处放置警示标志,车内人员应转移到高速护栏外的安全区域,然后等待救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