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运客车“公车私用” 司机被罚款1000元

时间: 2023-02-0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274

  本网讯(记者 杨雪)昨(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二大队在G93沙坪坝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在对一辆大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承运人员的包车合同过期,还存在瞒着公司把车辆当成婚车偷偷接私活的行为。

  经检查,该车核载48人,实载18人,属于重庆某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属于公路客运汽车,有营运资质,但该车承运人员的包车合同已于2023年1月14日过期,驾驶员也未能出示新的包车合同。执法人员认为该车可能存在使用过期的包车合同开展营运的行为。

  执法人员进一步发现,该车GPS装置未开机,当执法人员表明需要与公司方面联系时,驾驶员显得十分着急。随后,驾驶员承认该车当日作为婚车使用,其准备从铜梁前往中心城区参加婚礼,之所以存在有资质无合同的情况,是因为该趟车是其瞒着公司偷偷接的“私活”,想利用周末赚点钱。

  因此次包车运输属于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后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用车需求请通过合法正规途径与客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切勿与无资质个人私下交易,自觉遵守客运秩序,提高安全风险意识,拒绝搭乘无资质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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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运客车“公车私用” 司机被罚款1000元

  本网讯(记者 杨雪)昨(5)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五支队二大队在G93沙坪坝收费站开展执法检查,在对一辆大型客车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承运人员的包车合同过期,还存在瞒着公司把车辆当成婚车偷偷接私活的行为。

  经检查,该车核载48人,实载18人,属于重庆某公路运输(集团)有限公司。车辆属于公路客运汽车,有营运资质,但该车承运人员的包车合同已于2023年1月14日过期,驾驶员也未能出示新的包车合同。执法人员认为该车可能存在使用过期的包车合同开展营运的行为。

  执法人员进一步发现,该车GPS装置未开机,当执法人员表明需要与公司方面联系时,驾驶员显得十分着急。随后,驾驶员承认该车当日作为婚车使用,其准备从铜梁前往中心城区参加婚礼,之所以存在有资质无合同的情况,是因为该趟车是其瞒着公司偷偷接的“私活”,想利用周末赚点钱。

  因此次包车运输属于未持有效的包车客运标志牌进行经营的行为,违反了《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五十七条,也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执法人员随后对驾驶员进行了教育并处以1000元罚款。

  执法人员提醒广大市民,日常用车需求请通过合法正规途径与客运公司签订正式合同,切勿与无资质个人私下交易,自觉遵守客运秩序,提高安全风险意识,拒绝搭乘无资质车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