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姿延)近日,高某在未减速等待未仔细观察的情况下,直接在没有指示灯控的十字路口抢行左转,结果,撞上正常直行的车辆,造成两车受损。高某担全责,还受到处罚。 2月11日上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空港东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看到十字路口处,一辆红色轿车横停在路中央,右侧车身已经被撞凹陷,油漆被刮花;而另一辆灰色轿车引擎盖已经被撞变形,左侧车头大灯损毁,前保险杠破裂。随后,民警对两名驾驶员进行了检测,排除了其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红色轿车驾驶员高某当天中午突然接到客户的紧急电话,需要发一份公司的报价单过去,高某便驾车到公司去传真报价单。在途中,客户不断打电话催促,让高某心急如焚。当他驾车行驶至空港东路与金翔路路口时,没有缓行等待,也没有仔细观察路口来车,直接驾车左转进入金翔路。当他驾车来到路口中间时,与一辆直行而来的灰色轿车相撞。幸好两车驾驶员都系了安全带,没有造成人员受伤。 民警对高某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告知其行为将会造成的严重危害。高某对此次深感懊悔,并表示以后再不会为了赶几秒钟的时间,而忽视交通安全,一定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此次事故是高某在十字路口未仔细观察通过导致,负事故全部责任,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七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之规定,民警对高某处以记3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驾驶员:十字路口抢行转弯非常危险,驾驶员驾驶车辆时,一定不要盲目转弯超车、抢行,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安全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