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足区法院受理了一起赡养费纠纷案件,因原告岁数大、居住地远、出行不便,承办法官背上巡回审判包,将法庭“搬”到了当事人家门口。 法官一行人翻山涉水,乘汽车换小船,最终到达了山坳深处,一栋孤零零的小楼坐落于此,这便是原告的家,因交通不便,周围的人家早已搬走,此地仅剩下原告一家在此居住。放下巡回审理包,拿出横幅,挂好国徽,搬来几张板凳,一个“简易法庭”搭建完毕。 “现在开庭!”随着法官敲下法槌,一场庭审就地展开。庭审过程中,法官耐心听取了原告的诉讼请求,在了解了原告当前的生活状况、身体情况、子女的赡养情况及收入情况后,法官认识到本案中被告并非不愿意履行赡养义务,而是家庭纠纷。为从根本上解决双方矛盾,更好地保障老有所养,法官从法、理、情上逐一为原、被告释法说理,最终,双方达成了一致调解意见。 “老人家您不用再送了,以后有问题可以随时给我们打电话。”庭审顺利结束,法官一行又匆匆踏上归途。 通讯员 张雪芹 记者 舒楚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