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时间: 2023-03-3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4981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3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主任杨尚隈所作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30日,此次会议审议了该报告。

  五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005件

  杨尚隈介绍,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高质量”提高备案审查质效,依法逐步扩大备案范围,规范报备方式,加大审查力度,增强纠错刚性。五年中,依职权审查规范性文件1005件,依申请审查公民审查建议30件,共依法纠正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文件29件,对存在可能造成理解歧义和执行不当、有关制度措施已不合时宜的其他问题文件,及时沟通联系或函告提醒。建立健全问题文件处置清单机制和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台账机制,有力督促制定机关“打表”推进问题文件“立、改、废”工作。

  突出“实效性”强化专项审查作用,适时选取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先后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的117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审查研究,推动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着力增强备案审查工作针对性、系统性、时效性。

  注重“法治化”健全备案审查制度,适时总结实践经验,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审查规范,建立审查基准,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健全文件公开督促机制,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发展。注重加强与区县人大有关专工委的工作联系,指导和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重视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持续不断为备案审查立法及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着眼“数字化”提速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面推行电子报备、开通公民审查建议“一键提交”,探索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抓实文件清理、细化入库标准,加强系统设计、优化应用功能,确保数据库功能健全、便捷好用。

  首创“条文+案例”备案审查基准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持续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体系已经成型,首创“条文+案例”的备案审查基准,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形成“地方条例+工作办法+审查基准+区县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制度体系。

  工作机制日益完善,报备范围不断扩大,审查方式不断优化,纠错力度不断增强,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形成常态,提前介入审查、文件审查例会、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机制生动实践、更加健全。

  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率先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人大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全覆盖,顺利完成数据库建设试点任务并上线推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1+2+2”试点成果。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38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均设立专门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置专兼职人员,完成两轮横向覆盖市“一府一委两院”、纵向覆盖全市三级人大从事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年减量,文件分类闭环管理持续优化,违法违规文件大幅度减少,报备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制定机关文件报备审查、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就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作大会交流发言,我市人大备案审查整体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方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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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

  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3月29日,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委主任杨尚隈所作的《重庆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工作委员会关于备案审查工作情况的报告》。3月30日,此次会议审议了该报告。

  五年审查规范性文件1005件

  杨尚隈介绍,五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围绕“高质量”提高备案审查质效,依法逐步扩大备案范围,规范报备方式,加大审查力度,增强纠错刚性。五年中,依职权审查规范性文件1005件,依申请审查公民审查建议30件,共依法纠正存在合法性、适当性问题的文件29件,对存在可能造成理解歧义和执行不当、有关制度措施已不合时宜的其他问题文件,及时沟通联系或函告提醒。建立健全问题文件处置清单机制和地方性法规配套规定台账机制,有力督促制定机关“打表”推进问题文件“立、改、废”工作。

  突出“实效性”强化专项审查作用,适时选取重点领域的规范性文件开展专项审查。先后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卫生健康、交通运输等领域的1174件规范性文件进行深入审查研究,推动涉及民法典、行政处罚法、长江保护法等领域的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着力增强备案审查工作针对性、系统性、时效性。

  注重“法治化”健全备案审查制度,适时总结实践经验,规范工作流程,细化审查规范,建立审查基准,统一审查标准和尺度,健全文件公开督促机制,不断推动备案审查制度完善发展。注重加强与区县人大有关专工委的工作联系,指导和推动区县人大常委会建立健全备案审查工作制度。重视备案审查理论研究,持续不断为备案审查立法及制度建设提供理论支撑。

  着眼“数字化”提速信息化建设,完善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全面推行电子报备、开通公民审查建议“一键提交”,探索省级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建设,抓实文件清理、细化入库标准,加强系统设计、优化应用功能,确保数据库功能健全、便捷好用。

  首创“条文+案例”备案审查基准

  经过近年来的不断努力和持续推动,我市备案审查工作制度体系已经成型,首创“条文+案例”的备案审查基准,制定了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条例,形成“地方条例+工作办法+审查基准+区县备案审查工作制度”制度体系。

  工作机制日益完善,报备范围不断扩大,审查方式不断优化,纠错力度不断增强,市、区县两级人大常委会听取审议备案审查工作报告形成常态,提前介入审查、文件审查例会、专家咨询论证等工作机制生动实践、更加健全。

  信息化水平显著提高,率先实现市、区县、乡镇三级人大规范性文件电子报备全覆盖,顺利完成数据库建设试点任务并上线推广,形成可复制推广的“1+2+2”试点成果。

  队伍建设持续加强,38个区县人大常委会均设立专门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配置专兼职人员,完成两轮横向覆盖市“一府一委两院”、纵向覆盖全市三级人大从事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规范性文件质量明显提高,新制定的规范性文件逐年减量,文件分类闭环管理持续优化,违法违规文件大幅度减少,报备规范性文件全面公开,制定机关文件报备审查、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明显增强。市人大常委会连续两年在全国地方立法工作座谈会上就备案审查工作经验作大会交流发言,我市人大备案审查整体工作位列全国“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