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钱小琼)近日,市交通执法总队高速公路第三支队二大队执法人员费尽周折,多方寻找当事人下落,成功送达处罚文书,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 去年8月,雷某驾驶渝A***N号车途经包茂高速时被执法人员现场查获,因其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被给予罚款15000元的行政处罚。执法人员按照当事人填写的送达地址邮寄《行政处罚决定书》,但邮件被“收件人在外地”“原址查无此人”为由多次退回。为了让当事人知晓案件处理情况,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执法人员决定跨县到当事人常住地寻找下落。 通过查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执法人员得知,雷某为失信被执行人,其填写的城区住所极有可能为临时租住房。执法人员带着送达文书到达黔江区,先到雷某自填的送达地址处寻找,但问遍附近居民和门市店主,均无人知晓雷某下落。随后执法人员求助当地派出所,民警查询出雷某登记地址有4处,其中一处地址在官山路,离雷某自己填的送达地址最近,但是该地址属于他父母住所。抱着试一试的心态,执法人员还是决定走一趟。 最终,执法人员在雷某父母住处找到了他。面对执法人员,雷某表现出极度抗拒的态度,不愿签收决定书,现场几度陷入僵局。执法人员耐心询问雷某工作和生活现状,劝说他努力改变消极的生活态度,耐心解释签收文书是为了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监督行政机关依法履职的重要手段,并向其告知合法维护自身权利的救济途径。 至此,执法人员不仅完成了文书送达,还给当事人上了一堂生动的普法课,让其了解到法治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