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赃挽损1000万余元!2022年重庆检察机关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224件

时间: 2023-04-26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134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昨(25)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重庆市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及《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川渝协作典型案例》,并公布了川渝两地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六部门共同签署的《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建立川渝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合作协议》。

  发布会现场,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类型特点、综合履职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据介绍,2022年,重庆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最高检部署要求,聚焦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门机构设置全覆盖,制发《重庆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实施意见》,全力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有力服务保障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224件439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26件354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36件96人、审查起诉90件258人,立案监督34件47人,追捕4人,追诉18人,捕诉环节促成退赔案件58件,追赃挽损共计1000万余元;办理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件,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16件,制发知识产权综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

  《白皮书》显示,当前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的主要特点——

  刑事案件罪名集中、领域集中。刑事案件依然主要集中于侵犯商标权犯罪,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77.78%。涉及酒精饮料、日化用品、汽车零配件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63.3%。

  “上下游”“全链条”打击力度加强。全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均涉案人数2.86人,同比上升21.7%。随着对上游生产制假环节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冒注册商标罪审查逮捕人数,占知识产权犯罪审查逮捕受案人数比重由2021年的21.2%上升至69.8%;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罪审查起诉人数,占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受案人数的比重由2021年的15.8%上升至41.9%。

  跨省域侵权制假频发,犯罪网络化特征突出。伴随着网络购物愈加便利,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将侵权产品批发、零售,导致大量案件呈现跨区域特征,其不仅犯罪链条长、牵涉人数多、区域广,涵盖包材供应、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同时,盗版教辅资料、电影、电视剧、音乐等侵犯著作权犯罪在网络空间多发,涉“网”特征显著。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履职力度增大。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数量是2021年的4.7倍。从办案单位看,伴随着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相对应的检察监督机关办案集中;从案件类别看,主要集中在民事检察监督领域。同时,反垄断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力度加大,反映出履职理念的更新与升级, 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取得重大突破。

  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实现零的突破。2022年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16件,其中支持民事公益诉讼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件。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食品、日化用品等消费领域。

  典型案例>>>

  蒋某伟、陈某霞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列案

  2017年至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酒水经销商高某全从上家肖某华处进购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知名品牌白酒后,低价销售给重庆市铜梁区某酒水经营部负责人蒋某伟。蒋某伟将所购假酒向普通消费者销售,同时加价销售给中间商刘某德。刘某德将上述假酒加价销售给酒水经销商陈某霞和肖某艳等人,陈某霞和肖某艳再销售给铜梁区广大消费者,形成五级销假链条。

  经查,蒋某伟除从高某全处进购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外,还从成都市双流区白酒市场的其他酒水经销商处进购过类似的假冒品牌白酒;陈某霞从刘某德处进购上述假酒,后又直接从蒋某伟处进购上述白酒。

  截至案发,高某全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白酒的金额达24万余元;蒋某伟销售金额120万余元;刘某德销售金额75万余元;陈某霞销售金额53万余元;肖某艳销售金额50万余元。

  2021年2月3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以陈某霞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提请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中发现,陈某霞的上家蒋某伟、刘某德、高某全涉嫌犯罪,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追捕,同年2月10日、3月30日、6月1日、11月23日,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陈某霞、蒋某伟、刘某德、高某全。

  2021年7月10日、7月30日、8月31日和2022年1月21日,铜梁区公安局分别将陈某霞、蒋某伟、刘某德、高某全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铜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期间,检察机关将上家肖某华等人犯罪线索移送四川司法机关,将下家肖某艳涉嫌违法线索移送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2月7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行政违法人员肖某艳停止侵权,并处罚款23万余元。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搭建川渝协作平台,力促跨区域侦诉合力。重庆、四川两地省级检察、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将本案确定为川渝检警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搭建两地侦诉协作平台,配强侦诉力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二是强化跨区域协同作战,实现制假销售全链条打击。两地三级检察机关围绕案件定性、取证方向、证据标准等问题多次共同研判,针对部分嫌疑人消极对抗不认罪问题,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强化证据体系,加强释法说理、教育感化,促使嫌疑人认罪悔罪;针对多层级链条售假,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办案,实现对产、包、运、销制售假酒犯罪全链条打击。三是以诉源治理促社会治理,搭建川渝协作机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川渝两地白酒市场制假售假乱象,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通过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双流区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共同督促执法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同时两地检察院签订《知识产权检察协作协议》,确定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数据共享、业务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2021年10月18日、11月1日和2022年2月7日、4月27日,铜梁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将蒋某伟等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1年12月20日和2022年6月13日、6月24日、7月11日,铜梁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蒋某伟等四名被告人二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的陈某霞、刘某德适用缓刑,并处三万至十五万元不等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上述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追赃挽损1000万余元!2022年重庆检察机关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224件

  本网讯(记者 舒楚寒)昨(25)日,重庆市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22年重庆市知识产权检察白皮书》(下称《白皮书》)及《2022年知识产权检察川渝协作典型案例》,并公布了川渝两地检察、公安、市场监管等六部门共同签署的《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高质量发展 建立川渝跨区域重大案件联合挂牌督办机制合作协议》。

  发布会现场,市检察院知识产权检察办公室负责人通报了2022年全市知识产权案件办理情况、类型特点、综合履职情况,及下一步工作计划。

  据介绍,2022年,重庆检察机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市委、最高检部署要求,聚焦知识产权检察融合履职改革,在全国率先实现全市三级检察机关知识产权专门机构设置全覆盖,制发《重庆市检察机关全面加强知识产权检察工作实施意见》,全力提升知识产权检察工作质效,有力服务保障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

  《白皮书》显示,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办理涉知识产权案件224件439人。办理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126件354人,其中,受理审查逮捕36件96人、审查起诉90件258人,立案监督34件47人,追捕4人,追诉18人,捕诉环节促成退赔案件58件,追赃挽损共计1000万余元;办理知识产权和反垄断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4件,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案件16件,制发知识产权综合社会治理检察建议8份。

  《白皮书》显示,当前全市知识产权案件的主要特点——

  刑事案件罪名集中、领域集中。刑事案件依然主要集中于侵犯商标权犯罪,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77.78%。涉及酒精饮料、日化用品、汽车零配件的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件,占受理审查起诉案件总数的63.3%。

  “上下游”“全链条”打击力度加强。全市侵犯知识产权犯罪案均涉案人数2.86人,同比上升21.7%。随着对上游生产制假环节打击力度的不断加大,假冒注册商标罪审查逮捕人数,占知识产权犯罪审查逮捕受案人数比重由2021年的21.2%上升至69.8%;受理假冒注册商标罪审查起诉人数,占知识产权犯罪审查起诉受案人数的比重由2021年的15.8%上升至41.9%。

  跨省域侵权制假频发,犯罪网络化特征突出。伴随着网络购物愈加便利,犯罪分子通过网络将侵权产品批发、零售,导致大量案件呈现跨区域特征,其不仅犯罪链条长、牵涉人数多、区域广,涵盖包材供应、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同时,盗版教辅资料、电影、电视剧、音乐等侵犯著作权犯罪在网络空间多发,涉“网”特征显著。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履职力度增大。

  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数量是2021年的4.7倍。从办案单位看,伴随着法院知识产权民事行政案件的集中管辖,相对应的检察监督机关办案集中;从案件类别看,主要集中在民事检察监督领域。同时,反垄断行政检察监督开展力度加大,反映出履职理念的更新与升级, 公益诉讼检察履职取得重大突破。

  涉知识产权公益诉讼检察实现零的突破。2022年办理知识产权公益诉讼16件,其中支持民事公益诉讼8件、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2件、民事公益诉讼立案4件。支持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主要集中在食品、日化用品等消费领域。

  典型案例>>>

  蒋某伟、陈某霞等人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系列案

  2017年至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酒水经销商高某全从上家肖某华处进购假冒茅台、五粮液等知名品牌白酒后,低价销售给重庆市铜梁区某酒水经营部负责人蒋某伟。蒋某伟将所购假酒向普通消费者销售,同时加价销售给中间商刘某德。刘某德将上述假酒加价销售给酒水经销商陈某霞和肖某艳等人,陈某霞和肖某艳再销售给铜梁区广大消费者,形成五级销假链条。

  经查,蒋某伟除从高某全处进购假冒注册商标的白酒外,还从成都市双流区白酒市场的其他酒水经销商处进购过类似的假冒品牌白酒;陈某霞从刘某德处进购上述假酒,后又直接从蒋某伟处进购上述白酒。

  截至案发,高某全销售假冒茅台、五粮液等品牌白酒的金额达24万余元;蒋某伟销售金额120万余元;刘某德销售金额75万余元;陈某霞销售金额53万余元;肖某艳销售金额50万余元。

  2021年2月3日,重庆市铜梁区公安局以陈某霞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提请重庆市铜梁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检察机关审查中发现,陈某霞的上家蒋某伟、刘某德、高某全涉嫌犯罪,依法要求公安机关追捕,同年2月10日、3月30日、6月1日、11月23日,检察机关分别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批准逮捕陈某霞、蒋某伟、刘某德、高某全。

  2021年7月10日、7月30日、8月31日和2022年1月21日,铜梁区公安局分别将陈某霞、蒋某伟、刘某德、高某全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移送铜梁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审查期间,检察机关将上家肖某华等人犯罪线索移送四川司法机关,将下家肖某艳涉嫌违法线索移送重庆市铜梁区市场监管局。2023年2月7日,行政执法部门依法责令行政违法人员肖某艳停止侵权,并处罚款23万余元。

  检察机关充分发挥一体化优势,着重开展以下几个方面工作:一是搭建川渝协作平台,力促跨区域侦诉合力。重庆、四川两地省级检察、公安机关积极沟通,将本案确定为川渝检警联合挂牌督办案件,搭建两地侦诉协作平台,配强侦诉力量,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二是强化跨区域协同作战,实现制假销售全链条打击。两地三级检察机关围绕案件定性、取证方向、证据标准等问题多次共同研判,针对部分嫌疑人消极对抗不认罪问题,检察机关自行补充侦查,强化证据体系,加强释法说理、教育感化,促使嫌疑人认罪悔罪;针对多层级链条售假,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开展跨区域跨部门协作办案,实现对产、包、运、销制售假酒犯罪全链条打击。三是以诉源治理促社会治理,搭建川渝协作机制。针对该案暴露出的川渝两地白酒市场制假售假乱象,重庆市铜梁区检察院通过委托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人民检察院(简称双流区检察院),向当地市场监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共同督促执法部门加强市场监管,同时两地检察院签订《知识产权检察协作协议》,确定在线索通报、证据移转、案件协查、数据共享、业务交流等方面开展合作。

  2021年10月18日、11月1日和2022年2月7日、4月27日,铜梁区检察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将蒋某伟等四名被告人提起公诉。2021年12月20日和2022年6月13日、6月24日、7月11日,铜梁区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分别判处蒋某伟等四名被告人二年至三年二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对情节较轻的陈某霞、刘某德适用缓刑,并处三万至十五万元不等罚金,没收全部违法所得。上述被告人均未提出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