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非法捕捞53条鱼 被判赔偿生态修复费用

时间: 2023-05-15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万 先觉 阅读量:15067

  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近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获悉,奉节县一男子因捕捞53条鱼,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8905元,承担鉴定费2000元。

  据悉,2022年4月,段某华到奉节县九盘河莲花塘附近水域捕捞水产品被举报。经认定,段某华捕捞的53尾细鳞裂腹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共计价值26500元。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近日,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将法庭搬到案发水域,对这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100余名村民旁听此次庭审,接受环保法治教育。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庭教育,被告人段某华认识到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给水产保护区渔业资源造成的严重损害,主动提出增殖放流请求。经承办法官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联系,在严格按照增殖放流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程序后,本次增殖放流在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的现场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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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非法捕捞53条鱼 被判赔偿生态修复费用

  本网讯(记者 罗翠 通讯员 艾朝辉)近日,记者从万州区法院获悉,奉节县一男子因捕捞53条鱼,被法院以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10000元;赔偿生态修复费用28905元,承担鉴定费2000元。

  据悉,2022年4月,段某华到奉节县九盘河莲花塘附近水域捕捞水产品被举报。经认定,段某华捕捞的53尾细鳞裂腹鱼系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共计价值26500元。

  为达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效果,近日,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法官将法庭搬到案发水域,对这起危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展巡回审判并当庭宣判。100余名村民旁听此次庭审,接受环保法治教育。

  本案审理过程中,经过法庭教育,被告人段某华认识到其实施的犯罪行为给水产保护区渔业资源造成的严重损害,主动提出增殖放流请求。经承办法官与当地渔业主管部门联系,在严格按照增殖放流有关规定完善相关手续程序后,本次增殖放流在当地渔业主管部门的现场指导下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