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孔思承)转弯让直行,不开冒险车。近日,在渝北区兴隆镇渝兴路,驾驶员陈某驾车转弯时,没有减速观察,与一辆直行车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承担事故全责。 6月1日上午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兴隆公巡大队接到报警称,在渝北区兴隆镇渝兴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事故,无人受伤。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现场处理。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的嫌疑。 经查,陈某驾驶黑色轿车要从支路汇入主路时,未仔细观察前方来车,当车头刚进入主路时,一辆正常直行的白色轿车路过,两车避让不及,白色轿车的右后尾部和黑色轿车的右前方相撞,两车不同程度损坏。 民警在了解事情的经过后,对黑色轿车驾驶员陈某进行批评教育后,认定该起事故系陈某在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未遵守转弯车辆让直行车辆先行之规定,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陈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承担两车修理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民警还对陈某的违法行为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车辆转弯和掉头,尤其是左转弯时发动机舱和驾驶舱之间,左右后视镜的上方,会遮挡一部分的转弯视线,有视线死角,所以转弯车要减速、观察、要等待,千万不要抢行,这样才能保证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