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侯兆丰)驾驶机动车通过路口转弯时,要注意“一停、二看、三通过”,可是,驾驶员秦某却把法则、安全抛在脑后,不管不顾,快速抢行路口,结果发生事故,秦某负全责,受到交巡警处罚。 6月17日下午,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双龙大队接到报警称,仙桃街道数据谷西路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两车受损,有人员受伤。民警接警后,迅速赶往事故现场进行处置。 民警到达现场发现,一辆蓝色轿车停在路口中央,右侧车门凹陷和划伤;一辆电动二轮车侧翻在轿车后方,各类零部件碎片散落一地,受伤的电动车驾驶员已由120救护车送往医院救治。 经查,事故是蓝色轿车驾驶员秦某转弯通过路口时,未礼让正常直行的电动二轮车所致。 事发时,秦某驾驶蓝色轿车行驶至数据谷西路路口时,为了快速通过路口,在未仔细观察周边车辆通行情况下,加速驶入路口左转,结果与对向车道直行驶来的电动二轮车相撞,电动车上的外卖小哥倒地受伤,后经医院诊断为软组织挫伤,暂无大碍。 民警对秦某在驾车通行无信号灯路口时,未让直行车辆的行为进行法制教育,并根据相关规定,判定驾驶员秦某负事故全部责任,并依法处以驾驶证记3分、罚款200元。两车车损及伤者医疗费用也由其全额承担。 交巡警提醒:行经路口需谨慎,减速慢行多观察,驾车通过路口时让优先通行车辆先行,做到“一停、二看、三通过”,确保安全行车,避免发生交通事故,时刻做到安全驾驶、文明驾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