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罗尧)有一种酒驾叫“隔夜酒”,部分驾驶人前一天喝了酒,认为睡一觉,已经将酒精分解掉,驾车上路行驶,却全然不知“酒劲”未消被查获。 6月19日,酉阳县公安局交巡警大队公巡四中队民警带队在龚滩镇至沿岩煤厂6公里100米(龚滩艾坝集镇)处开展路查勤务时,一辆无号牌的轻便正三轮摩托车经过查缉点,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测试,其结果为52mg/100ml,涉嫌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查,驾驶员李某前一晚与朋友一起喝酒,第二天以为睡了一觉,酒已经醒了,随即开车回家,殊不知检测出仍为酒驾,民警在对驾驶员进行教育后,依法对其予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暂扣驾驶证6个月。 交巡警提示:警惕“隔夜酒”,由于酒精在体内的代谢速度和个体、环境等因素有关,睡醒不等于酒醒,头天饮酒后,第二天尽量别驾车,待酒精完全消解后再驾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