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 实习生 李乐琪)小区停车位紧张,七旬老人为了给孩子节省找停车位的时间竟自己占车位,但这种方法真的占理吗?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110快处三大队民警就接到这样一起“人肉”占车位引发的纠纷警情。 当日19时许,沙区110快处队民警巡逻时接到指挥中心转警,称工人村体育馆附近发生一起停车纠纷。 民警一边联系报警人,一边迅速赶到事发地点。经现场了解得知,当天下午,报警人李先生开车到体育馆附近办事,看到停车场里有一个停车位,便准备将车停到车位上。刚要停进去时,李先生突然看到一位老太太跑进了车位,称这个车位已经被她提前占了,让其去别处停车。 李先生表示,该停车场是露天的收费停车场,谁的车先来谁就先停,老人的车还没有来就提前把停车位抢占了,不讲公共秩序。王婆婆称其就住在旁边的小区,小区里不好停车,其儿子马上要下班了,想替儿子提前找好停车位。过了一会儿,王婆婆的儿子开车回来了,李先生执意要在此处停车,王婆婆也毫不退让,双方僵持不下,还引发了道路拥堵。 民警现场对王婆婆进行了法治宣传,告诉她公共停车位的使用主体为机动车,须遵循先到先停的原则。“人肉”占车位是一种不合理、不道德,也很不安全的行为。随后,民警协调停车收费员帮助王婆婆的儿子找到其他停车位,双方都对民警的耐心调解表示感谢。 警方提醒:公共停车位属于社会公共资源,“人肉”占车位的行为并不可取,容易引发争执和冲突,影响社会和谐。停车时应遵循先来后到有序停车,遵守公共秩序,安全文明出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