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刺眼错把油门当刹车踩,结果让人很“伤心”

时间: 2023-08-17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731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驾驶员夏某怪阳光太刺眼,驾车时操作不当,错把油门当成刹车踩,引发单车事故,自己受伤。

8月12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铜锣大道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小车车头严重受损、车内安全气囊弹出。驾驶员夏某称自己胸部受伤。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

龙兴大队处理一起单车事故

经查,这起事故是小车驾驶员夏某操作不当所致。据夏某讲述,当天他驾车沿铜锣大道往龙兴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一下道口时,由于当时太阳光很强有些刺眼睛,导致没观察到前方要下道,直到临近时才发现,他担心下错道,本想立即踩刹车减速,没想到慌乱中错将油门当成刹车,导致车辆加速并撞上岔路口水泥隔离。由于车速较快,在猛烈的撞击下,车内的安全气囊弹出,夏某胸口撞在方向盘上受伤。所幸,驾驶员夏某系了安全带,经医生检测,他仅受皮外伤,并无大碍。

这起事故是驾驶员夏某操作不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2万元。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夏某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夏日日照强,阳光晃眼睛,对驾驶员的视线造成干扰,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避免因阳光晃眼引发交通事故,建议驾车时佩戴太阳镜、放下遮阳板遮挡阳光,并控制行车速度便于观察路面情况以及突出情况有时间采取紧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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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光刺眼错把油门当刹车踩,结果让人很“伤心”

本网讯(通讯员 郑丽梅)近日,驾驶员夏某怪阳光太刺眼,驾车时操作不当,错把油门当成刹车踩,引发单车事故,自己受伤。

8月12日13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龙兴大队接到报警称,铜锣大道发生一起单车事故,有人受伤。接警后,民警立即联系120并迅速赶往现场处置看见,一辆小车车头严重受损、车内安全气囊弹出。驾驶员夏某称自己胸部受伤。民警立即协助120医护人员将伤者送医治疗。

龙兴大队处理一起单车事故

经查,这起事故是小车驾驶员夏某操作不当所致。据夏某讲述,当天他驾车沿铜锣大道往龙兴隧道方向行驶,当行驶至一下道口时,由于当时太阳光很强有些刺眼睛,导致没观察到前方要下道,直到临近时才发现,他担心下错道,本想立即踩刹车减速,没想到慌乱中错将油门当成刹车,导致车辆加速并撞上岔路口水泥隔离。由于车速较快,在猛烈的撞击下,车内的安全气囊弹出,夏某胸口撞在方向盘上受伤。所幸,驾驶员夏某系了安全带,经医生检测,他仅受皮外伤,并无大碍。

这起事故是驾驶员夏某操作不当所致,负事故的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共计2万元。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六十二条第三项规定,对夏某处以记2分、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

交巡警提醒:夏日日照强,阳光晃眼睛,对驾驶员的视线造成干扰,容易引发交通事故。为避免因阳光晃眼引发交通事故,建议驾车时佩戴太阳镜、放下遮阳板遮挡阳光,并控制行车速度便于观察路面情况以及突出情况有时间采取紧急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