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频】生物标本背后的护法故事……

时间: 2023-09-21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780

长江上游,三峡腹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打造的滨江生态法庭——大周法庭矗立江岸。万州区法院推出“庭馆融合”举措,将法庭打造成特别展馆,集中展陈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黑熊、豹猫、红豆杉等动植物标本及青石、白云质灰岩等矿物样本。

走进滨江生态法庭,映入眼帘的是一株侧柏的植物标本,标本体长约6米,重量超过600斤,树龄已逾百年,整体外观酷似一条腾空而起的飞龙。这棵侧柏的故事,还要从一个案子说起。2015年,被告人方某为了牟利,与被告人肖某在巫溪县的林区中利用电锯盗伐了涉案侧柏,最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方某、肖某等人受到法律的严惩。馆内还陈列着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180余种标本,讲述鲜活的生态法治故事。

如今,万州区法院打造的以“司法保护示范林、环境司法庭馆、巡回审判艇”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走出了一条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之路。

种植在“消落带”上的示范林


(法官向学生讲解示范林功能)

万州区大周镇常家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彭正荣记得,7年前,大周镇周边的长江库区“消落带”(指因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季节性涨落,土地周期性淹没和露出形成的干湿交替地带,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消落带有30米水位落差暴露出的土地,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上,还是一副光秃秃的模样。

由于“消落带”生态系统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在“消落带”上,耐旱植物在蓄水期会被淹死,而耐湿植物在枯水期会被旱死。如何治理“消落带”,保护和恢复“消落带”植被,一直被认为是世界性难题。

作为目前三峡库区唯一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万州区法院从2011年12月起集中管辖渝东北三区六县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对于盗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该院一般采用就地补植的方式,以修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不过这种方式执行场地分散、后期管护难。从2016年起,万州区法院创新环境司法异地补植机制,将“就地补植”转变为集中“异地修复”。

在确定异地补植树林的选址和树种的选择过程中,万州区法院了解到一种名叫中山杉的植物,它耐旱、耐湿、耐腐蚀、耐盐碱,固土能力强,在水下完全浸没5个月还可以存活。于是,中山杉被选为第一批库区“消落带”栽植淹没试验的树苗。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附近的“消落带”成为示范林的理想种植地。

2016年10月,在大周镇政府的支持下,万州区法院开始在铺垭村、五土村的“消落带”上栽种中山杉,同时引进专业林木公司负责树苗引进、先行栽植、后期管护等。7年的时间,已经栽种6万余株、600余亩中山杉。

据了解,示范林的栽种、管护费除部分来自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费,该院还引导、鼓励环境违法人定期到示范林进行义务劳动。截至2022年6月,共有727名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420余万元,参加义务劳动100余人次。

每件标本都是一个生态法治故事

在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长江之畔,被称为滨江生态法庭的大周法庭就坐落在这里。

记者一走进大周法庭,就发现与其他法庭的不同之处——这里既是法院开展司法审判的工作场所,也是一座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

早在2017年4月,也就是中山杉在大周镇“扎根”不久,万州区法院和大周镇政府就明确了建设“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的目标,其中就包含了这所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

“我们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了解到,侦查机关扣押的野生动物、植物死体往往在案件办结以后会被进行集中销毁,实在可惜。我们为何不完善合法手续,将其集中起来做成标本予以展示,通过讲述标本背后的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例,以另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生态法治宣传?这便是打造生态教育馆的缘起和初衷。”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仕钰介绍。

进入大周法庭大门,一眼就能看到法庭左侧放置的“镇庭之宝”——侧柏标本。这段长约6米、高约1.8米、重600余斤、树龄超过100年的侧柏标本,牵扯多年前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据了解,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方某、肖某多次与他人共同出资、分工合作,共同采挖侧柏树干、树根和树枝,并将部分侧柏出售获利。2016年5月,巫溪县森林公安局查获并扣押方某、肖某等人尚未出售的侧柏共计6508斤。2017年4月,因犯盗伐林木罪,两人被万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侧柏标本外,生态教育馆还陈列着万州区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红腹锦鸡、黑熊、豹猫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以及长江三峡库区青石、砂石、卵石,煤矿、锰矿等矿物样本共计180余种。每一件标本旁都放置一个铭牌,上面详细标注案件编号,参与办案的行政、司法机关等信息。

(司法案例中的动物标本:红腹锦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司法案例中的动物标本:豹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这些都来源于真实的司法案件。”许仕钰告诉记者,教育馆建设过程持续近两年时间,所有标本背后都有一个沉重的生态法治故事,体现政法机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司法案例中的动物标本:凤头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结合大周法庭处于长江三峡库区的位置特点,万州区法院还打造长江上游首艘环境司法巡回审判艇,发挥巡航长江、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功能,助力长江司法保护。

(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艇)

2022年12月,“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被确定为“第二批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是重庆法院首个被命名的基地。今年6月19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水中森林”吸引来大量游客

6万余株中山杉不仅发挥示范林涵养水源、绿化库岸、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的功能,还与当地十里滨江长廊、主题文化广场、古红橘种植园融合,形成沿江美丽旅游风景带,推动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

如今,以司法保护示范林、环境司法教育馆、滨江生态法庭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实践基地,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法治打卡地”,持续发挥着带动旅游产业、助力生态文明、打造宜居乡村的功能。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基地建立之初,万州区法院的干警们并没有想到这会给大周镇带来怎样的变化,但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从几年前就开始发生。

彭正荣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就感受到“涌”进来的游客。“以前这里没有游客,只有一些过路的人。现在游客最多的时候,停车场一天的停车量能达到1000辆左右。”彭正荣说。

这些来自万州城区以及开州、云阳等周边县区的游客,被中山杉吸引而来,也让大周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镇上的年轻人多了,民宿和农家乐多了,村民收入也增加了。以前村民收入主要是农作物种植收入,游客来了之后,村民开始大力发展枇杷、桂圆、柑橘等果树种植,不仅提高本村村民的经济收入,还提高了大周镇周边村镇居民的收入。”彭正荣说。

据了解,每年被司法保护示范林吸引来的游客有20万人次,镇人均年收入增收近2万元。大周镇五土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铺垭村则从贫困村蜕变为“乡村振兴示范村”。

“司法实践基地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有着必然关联。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周镇生态环境的美离不开法治护航。”许仕钰说。

据了解,2022年5月,大周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而万州区法院探索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的脚步也将永不停止。

本报万州特刊报道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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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频】生物标本背后的护法故事……

长江上游,三峡腹地,重庆市万州区人民法院打造的滨江生态法庭——大周法庭矗立江岸。万州区法院推出“庭馆融合”举措,将法庭打造成特别展馆,集中展陈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黑熊、豹猫、红豆杉等动植物标本及青石、白云质灰岩等矿物样本。

走进滨江生态法庭,映入眼帘的是一株侧柏的植物标本,标本体长约6米,重量超过600斤,树龄已逾百年,整体外观酷似一条腾空而起的飞龙。这棵侧柏的故事,还要从一个案子说起。2015年,被告人方某为了牟利,与被告人肖某在巫溪县的林区中利用电锯盗伐了涉案侧柏,最后被公安机关查获,方某、肖某等人受到法律的严惩。馆内还陈列着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180余种标本,讲述鲜活的生态法治故事。

如今,万州区法院打造的以“司法保护示范林、环境司法庭馆、巡回审判艇”为主要内容的“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走出了一条司法助力乡村振兴的创新之路。

种植在“消落带”上的示范林


(法官向学生讲解示范林功能)

万州区大周镇常家坪社区党支部书记彭正荣记得,7年前,大周镇周边的长江库区“消落带”(指因江河、湖泊、水库等水体季节性涨落,土地周期性淹没和露出形成的干湿交替地带,长江三峡库区万州段消落带有30米水位落差暴露出的土地,面积约为23平方公里)上,还是一副光秃秃的模样。

由于“消落带”生态系统具有较高的敏感性和脆弱性,在“消落带”上,耐旱植物在蓄水期会被淹死,而耐湿植物在枯水期会被旱死。如何治理“消落带”,保护和恢复“消落带”植被,一直被认为是世界性难题。

作为目前三峡库区唯一的环境资源审判庭,万州区法院从2011年12月起集中管辖渝东北三区六县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案件。在环境资源案件审判中,对于盗伐、滥伐林木的被告人,该院一般采用就地补植的方式,以修复被破坏的森林资源。不过这种方式执行场地分散、后期管护难。从2016年起,万州区法院创新环境司法异地补植机制,将“就地补植”转变为集中“异地修复”。

在确定异地补植树林的选址和树种的选择过程中,万州区法院了解到一种名叫中山杉的植物,它耐旱、耐湿、耐腐蚀、耐盐碱,固土能力强,在水下完全浸没5个月还可以存活。于是,中山杉被选为第一批库区“消落带”栽植淹没试验的树苗。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附近的“消落带”成为示范林的理想种植地。

2016年10月,在大周镇政府的支持下,万州区法院开始在铺垭村、五土村的“消落带”上栽种中山杉,同时引进专业林木公司负责树苗引进、先行栽植、后期管护等。7年的时间,已经栽种6万余株、600余亩中山杉。

据了解,示范林的栽种、管护费除部分来自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的生态修复费,该院还引导、鼓励环境违法人定期到示范林进行义务劳动。截至2022年6月,共有727名环境违法人自愿缴纳生态修复费420余万元,参加义务劳动100余人次。

每件标本都是一个生态法治故事

在大周镇铺垭村、五土村长江之畔,被称为滨江生态法庭的大周法庭就坐落在这里。

记者一走进大周法庭,就发现与其他法庭的不同之处——这里既是法院开展司法审判的工作场所,也是一座向社会公众开放的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

早在2017年4月,也就是中山杉在大周镇“扎根”不久,万州区法院和大周镇政府就明确了建设“三峡库区生态修复司法保护教育基地”的目标,其中就包含了这所司法实践基地教育馆。

“我们在长期的司法实践中了解到,侦查机关扣押的野生动物、植物死体往往在案件办结以后会被进行集中销毁,实在可惜。我们为何不完善合法手续,将其集中起来做成标本予以展示,通过讲述标本背后的破坏环境资源的案例,以另一种全新的方式进行生态法治宣传?这便是打造生态教育馆的缘起和初衷。”万州区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许仕钰介绍。

进入大周法庭大门,一眼就能看到法庭左侧放置的“镇庭之宝”——侧柏标本。这段长约6米、高约1.8米、重600余斤、树龄超过100年的侧柏标本,牵扯多年前一起盗伐林木案件。据了解,2015年3月至2016年5月,方某、肖某多次与他人共同出资、分工合作,共同采挖侧柏树干、树根和树枝,并将部分侧柏出售获利。2016年5月,巫溪县森林公安局查获并扣押方某、肖某等人尚未出售的侧柏共计6508斤。2017年4月,因犯盗伐林木罪,两人被万州区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除了侧柏标本外,生态教育馆还陈列着万州区法院在环境资源案件中涉及的红腹锦鸡、黑熊、豹猫等多种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标本以及长江三峡库区青石、砂石、卵石,煤矿、锰矿等矿物样本共计180余种。每一件标本旁都放置一个铭牌,上面详细标注案件编号,参与办案的行政、司法机关等信息。

(司法案例中的动物标本:红腹锦鸡,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司法案例中的动物标本:豹猫,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这些都来源于真实的司法案件。”许仕钰告诉记者,教育馆建设过程持续近两年时间,所有标本背后都有一个沉重的生态法治故事,体现政法机关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的态度和决心。

(司法案例中的动物标本:凤头鹰,国家二级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结合大周法庭处于长江三峡库区的位置特点,万州区法院还打造长江上游首艘环境司法巡回审判艇,发挥巡航长江、巡回审判、普法宣传等功能,助力长江司法保护。

(重庆法院环境资源巡回审判艇)

2022年12月,“生态修复+乡村振兴”司法实践基地被确定为“第二批重庆市法治宣传教育基地”,这是重庆法院首个被命名的基地。今年6月19日,被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普法工作办公室命名为“重庆市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

“水中森林”吸引来大量游客

6万余株中山杉不仅发挥示范林涵养水源、绿化库岸、改善长江生态环境的功能,还与当地十里滨江长廊、主题文化广场、古红橘种植园融合,形成沿江美丽旅游风景带,推动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

如今,以司法保护示范林、环境司法教育馆、滨江生态法庭为主要内容的司法实践基地,已经成为远近闻名的“乡村法治打卡地”,持续发挥着带动旅游产业、助力生态文明、打造宜居乡村的功能。

实际上,在司法实践基地建立之初,万州区法院的干警们并没有想到这会给大周镇带来怎样的变化,但一些“意想不到的变化”从几年前就开始发生。

彭正荣从2018年上半年开始,就感受到“涌”进来的游客。“以前这里没有游客,只有一些过路的人。现在游客最多的时候,停车场一天的停车量能达到1000辆左右。”彭正荣说。

这些来自万州城区以及开州、云阳等周边县区的游客,被中山杉吸引而来,也让大周镇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镇上的年轻人多了,民宿和农家乐多了,村民收入也增加了。以前村民收入主要是农作物种植收入,游客来了之后,村民开始大力发展枇杷、桂圆、柑橘等果树种植,不仅提高本村村民的经济收入,还提高了大周镇周边村镇居民的收入。”彭正荣说。

据了解,每年被司法保护示范林吸引来的游客有20万人次,镇人均年收入增收近2万元。大周镇五土村入选“中国美丽休闲乡村”,铺垭村则从贫困村蜕变为“乡村振兴示范村”。

“司法实践基地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有着必然关联。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中国式现代化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大周镇生态环境的美离不开法治护航。”许仕钰说。

据了解,2022年5月,大周法庭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 积极服务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典型案例,而万州区法院探索生态法治修复与乡村振兴互促互融的脚步也将永不停止。

本报万州特刊报道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