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邹璇)为做好中秋、国庆节前交通安全管理,持续巩固西南西北片区夏季交通违法整治成效,璧山区交巡警通过强化路面管控力度,不断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货车违法载人交通违法行为。 9月26日上午,璧山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民警巡逻至璧山区永嘉大道路段时,发现前方一辆牌号为渝D8***6的货车存在货厢载人的违法行为,随即民警喊话指挥该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 经查,该车为轻型仓栅式货车,实载2人,除驾驶人蔡某外,货箱内还搭乘有一名工人。在询问中民警得知,当日蔡某驾驶货车运送塔吊到某建筑工地,在卸载货物时工人的鞋子沾满了泥土,蔡某为了不弄脏驾驶室,在驾车返程时便让工人站在货箱里面,直至被巡逻的交巡警发现。 民警对蔡某毫无安全意识的行为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并依法对其驾驶员违反规定载客的行为作出了记3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货车车厢不具备载人的安全条件,一旦发生事故轻则受伤,重则危及生命安全,请广大驾驶人、乘坐人主动抵制货车违法载人行为,切勿为了贪图方便将自身置于危险之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