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徐平 通讯员 黄彩艳 谭雪飞)为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化解矛盾纠纷,近日,石柱县司法局与石柱县人民检察院会签《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试行)》,深入推进“公证+司法辅助”协作配合模式。 据介绍,该制度是指刑事案件的犯罪嫌疑人有赔偿意愿,但因未达到被害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的赔偿要求,或因双方矛盾激烈等原因而未能达成赔偿、和解协议,由犯罪嫌疑人主动表明赔偿意愿,并向检察机关申请向公证处提存一定数额的赔偿保证金后,检察机关将其作为社会危险性的考量因素之一,可以在程序和实体上从宽处理的办案制度,共计十六条,明确规定了制定依据、基本含义、适用条件、启动程序等内容。 下一步,石柱县将立足于工作实际,全面开展刑事案件赔偿保证金提存制度,深化公证参与司法辅助事务的力度和宽度,努力打造更加公正、高效、温情的司法新环境,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