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刘颗艺)占道行驶是危险性极大的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尤其是在乡村道路路况较差的道路上或弯道内,占道行驶导致交通事故的概率大大增加。 10月20日10时许,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保税港区大队接到报警称,沙草路发生一起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民警接警后迅速赶至事故现场处置看见,一辆白色轿车和一辆金色轿车对向停在路上,两车不同程度受损。所幸两车驾乘人员均系了安全带,事故并未造成人员受伤。民警对两车驾驶员进行检测,排除了他们酒驾、毒驾嫌疑。 经查,这起事故是白色轿车驾驶员李某开车行经沙草路弯道时占用对向车道所致。因中秋节的到来,李某归心似箭,在行驶至沙草路多宝路段的一处弯道时,他觉得这条路来往车辆较少,在进入弯道前不仅没有鸣笛提醒对向来车,还大大咧咧地把车开到左侧车道,侵占了对向车道。就在此时,对向车道刚好有一辆金色轿车驶来,刹车不及,两车相撞,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只是两车车头部位受损。 民警对李某弯道占道行驶的行为进行严厉的批评教育,判定此次事故李某负全部责任,承担事故造成的所有损失。同时,民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李某处以记1分、罚款100元处罚。 交巡警提醒:在没有中心线的道路上行驶要遵循靠右原则,同时要提前鸣笛提醒对向来车,减速过弯,防止与对向来车发生碰撞,安全文明行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