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记者 唐孝忠)近日,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勤务一大队民警接到报警称,小正街发生一起交通事故。经查,事故原因为外卖小哥从右侧超车,与正起步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接到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发现一辆出租车和一辆电动两轮车相撞,电动两轮车驾驶员龙某左脚受伤。民警经调查得知,当天晚上,龙某骑电动两轮车送外卖,行驶至小正街一红绿灯路口时,为了尽快送餐,欲抢绕过右侧正在等绿灯的出租车行驶到对向车道,与起步的出租车发生碰撞。 龙某驾驶电动两轮车从前车右侧超车的行为,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相关规定,应负事故主要责任;出租车驾驶员刘某驾驶机动车起步过程中未注意观察的行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应负次要责任。因此,外卖骑手龙某非但不能按时送餐,还要承担自身大部分医疗费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