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南公安查获3起“失驾”上路交通违法行为

时间: 2023-11-17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叶桂君 阅读量:8498

本网讯(记者 李亚)“失驾”人员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11月以来,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失驾”突出违法整治工作,查获3起“失驾”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4日,陈某驾驶粤TGP**小型汽车在创业大道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核实,今年2月,陈某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陈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

11月14日,张某驾驶渝C99***小型汽车在创业大道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核实,2021年7月,张某因驾驶报废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张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

11月14日,李某驾驶渝BF55***小型汽车在创业大道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核实,李某驾驶证状态为扣留,还存在超分、驾驶车辆未年检、多条违法未处理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张某驾驶证被扣留仍驾驶未年检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民警提醒:安全没有“侥幸”!如果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如果身边的亲友“失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及时劝阻。

Copyright 2020 © 重庆长安网 中共重庆市委政法委员会 主办 重庆法治报社 承办

渝公网安备50011202500163号 渝ICP备15010797号 电话 023-88196826

重庆法治报社打击"新闻敲诈"举报电话:023 - 88196822 本网及网群刊发稿件,版权归重庆长安网所有,未经授权,禁止复制或建立镜像

在线投稿 请使用系统指派指定账号密码登录进行投稿。
潼南公安查获3起“失驾”上路交通违法行为

本网讯(记者 李亚)“失驾”人员继续违法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会严重危害道路交通安全秩序,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带来威胁。11月以来,潼南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精心组织积极开展“失驾”突出违法整治工作,查获3起“失驾”交通违法行为。

11月14日,陈某驾驶粤TGP**小型汽车在创业大道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核实,今年2月,陈某因醉驾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陈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

11月14日,张某驾驶渝C99***小型汽车在创业大道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核实,2021年7月,张某因驾驶报废车被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张某驾驶证被吊销后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罚款处罚。

11月14日,李某驾驶渝BF55***小型汽车在创业大道路段行驶时被执勤民警拦截检查。经核实,李某驾驶证状态为扣留,还存在超分、驾驶车辆未年检、多条违法未处理的情况。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对张某驾驶证被扣留仍驾驶未年检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了相应处罚。

据介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有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机动车驾驶证被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民警提醒:安全没有“侥幸”!如果已不再具备驾驶资格,请不要驾驶机动车上路。如果身边的亲友“失驾”后仍驾驶机动车,一定要及时劝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