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月两次!男子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

时间: 2023-12-06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517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近日,赵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被渝北安全交巡警查获。经查,赵某三个月前才因酒驾被查处,竟再次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

12月2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汉渝路附近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夜间酒驾盘查,一辆白色面包车行驶至卡点前时,突然加速,企图冲卡逃跑,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民警刚靠近,就闻到一股酒气,于是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该驾驶员身份及驾驶资格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姓赵,他的驾驶证处于扣留期间。赵某于2023年8月25日因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处。民警将赵某带至队部进行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赵某当晚和几个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点啤酒,饭局结束后,他明知自己因酒驾被处罚过,但又认为自己不应该那么倒霉再次被查到,便抱着侥幸又一次酒驾上路。没想到,这一次,赵某驾车再次来到汉渝路时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赵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赵某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无论何时何地都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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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月两次!男子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

本网讯(通讯员  陈敏)近日,赵某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上路,结果被渝北安全交巡警查获。经查,赵某三个月前才因酒驾被查处,竟再次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

12月2日,渝北区公安分局交巡警支队两路大队民警在汉渝路附近设卡,对过往车辆进行夜间酒驾盘查,一辆白色面包车行驶至卡点前时,突然加速,企图冲卡逃跑,民警立即将其拦截检查。民警刚靠近,就闻到一股酒气,于是立即对该驾驶员进行酒精呼气测试,检测结果为33mg/100ml,已构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

民警对该驾驶员身份及驾驶资格进行核查时,发现该驾驶员姓赵,他的驾驶证处于扣留期间。赵某于2023年8月25日因酒驾在同一地点被查处。民警将赵某带至队部进行调查。

经查,该驾驶员赵某当晚和几个朋友聚餐,期间喝了点啤酒,饭局结束后,他明知自己因酒驾被处罚过,但又认为自己不应该那么倒霉再次被查到,便抱着侥幸又一次酒驾上路。没想到,这一次,赵某驾车再次来到汉渝路时被民警查获。

民警对赵某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民警依法对赵某二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行政拘留3日,罚款1500元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民警依法对其驾驶证被依法扣留期间仍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记6分、罚款200元的处罚。

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员,驾驶机动车上路一定要遵守法律法规,酒驾醉驾危害大、代价高,无论何时何地都切勿心存侥幸酒驾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