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结伴驾乘摩托车 任性闯红灯酿成事故

时间: 2023-12-18 来源: 重庆长安网 编辑: 谢 琳 阅读量:8492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在许多未成年人眼中,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好像比同龄人骑自行车更酷、更有个性,却不知其中潜在的危险。近日,大足就有这么几个未成年人骑着电动摩托车上路发生了事故。

当天16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接警称,在大足区万古镇高速路下道口红绿灯十字路口中央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1名蹲着的少年在不停安慰坐在地上表情痛苦的2名少年,旁边停着的一辆小车和一辆无牌电动二轮车的车头部位受损,地上散落部分车辆零件。

据调查,当天15岁的于某等6名未成年少年互相邀约,分别驾驶或搭载3辆电动二轮摩托车,结伴从大足区金山镇出发,往万古镇方向行驶。在行驶途中,6人一路追逐嬉闹,行驶至大足区万古镇高速路下道口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在明知前方信号灯是红灯的情况下,依旧前行。结果于某搭载武某与谢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致2名少年受伤,两车受损。经调取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时6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于某无证驾驶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于某承担全部责任。因于某等人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后,责令其监护人到场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并领回严加管教。

交巡警提醒:未成年人在身体、心智、反应能力等方面都不适宜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他们还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措施,驾驶车辆上路遇到险情时容易慌乱,处置不当容易发生事故。家长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言传身教,对孩子加强管教,主动约束和教育未成年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望广大未成年人爱护自己,珍惜生命,不要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行驶,拒绝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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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结伴驾乘摩托车 任性闯红灯酿成事故

本网讯(通讯员 杨婷)在许多未成年人眼中,骑摩托车、电动车上路好像比同龄人骑自行车更酷、更有个性,却不知其中潜在的危险。近日,大足就有这么几个未成年人骑着电动摩托车上路发生了事故。

当天16时许,大足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万古大队接警称,在大足区万古镇高速路下道口红绿灯十字路口中央发生一起交通事故。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事故现场1名蹲着的少年在不停安慰坐在地上表情痛苦的2名少年,旁边停着的一辆小车和一辆无牌电动二轮车的车头部位受损,地上散落部分车辆零件。

据调查,当天15岁的于某等6名未成年少年互相邀约,分别驾驶或搭载3辆电动二轮摩托车,结伴从大足区金山镇出发,往万古镇方向行驶。在行驶途中,6人一路追逐嬉闹,行驶至大足区万古镇高速路下道口红绿灯十字路口时,在明知前方信号灯是红灯的情况下,依旧前行。结果于某搭载武某与谢某驾驶的小车发生碰撞,致2名少年受伤,两车受损。经调取监控录像显示,事发当时6人均未佩戴安全头盔。

于某无证驾驶并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原因,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警认定由于某承担全部责任。因于某等人系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公安机关对其进行教育后,责令其监护人到场对受害方进行赔偿,并领回严加管教。

交巡警提醒:未成年人在身体、心智、反应能力等方面都不适宜驾驶车辆上路行驶,他们还缺乏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和措施,驾驶车辆上路遇到险情时容易慌乱,处置不当容易发生事故。家长应提高交通安全意识,言传身教,对孩子加强管教,主动约束和教育未成年子女不驾驶摩托车、电动车上路。望广大未成年人爱护自己,珍惜生命,不要无证驾驶,超员超速行驶,拒绝交通违法行为,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