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757人涉环境资源被追刑 重庆市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时间: 2023-12-20 来源: 重庆法治报 编辑: 徐瑞阳 阅读量:8428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12月1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行刑衔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截至12月15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今年已作出行政处罚1158件,罚款金额8325.17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落实衔接制度、健全协作机制、深化联动合作”等3项具体措施,按季度细化工作计划,并纳入《关于全面激发生态文明建设活力的行动方案》,高质效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发布典型案例30批179件,筛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76件;公安机关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3起,抓获嫌疑人190人;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5件60人,起诉452起781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971件,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552件;审判机关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35件,追究刑事责任757人。

“有效机制的建立,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前提。”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公检法司环5部门联合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联动执法等10项制度,规范案件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联合防控等工作机制。

同时,在构建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上也迈出新步伐。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围绕鉴定检测、案件侦办、生态损害赔偿全覆盖、审判行政复议应诉等重点内容,先后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泸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调研,开创川渝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和深度协作新局面。

其中,市高法院与四川省高法院联合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共同推进川渝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保护;市检察院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改革,统筹发挥四大检察综合职能,加强内外协作,共同构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与市生态环境局保护督查办联合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对涪陵、渝北、丰都、忠县等法院的污染环境案进行挂牌督办,探索建立“碳汇补偿”生态修复方式,助推污染企业绿色发展、合规经营,有效破解保护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此外,在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下,重庆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施专案推进、联合会商、提级查办,有效解决办案程序、调查处理、证据收集等方面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案件侦办效率,为行刑衔接工作注入新动能、增添新动力。

据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美丽重庆建设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形成新动能,构筑新屏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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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757人涉环境资源被追刑 重庆市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格局

本网讯(记者 朱颂扬)12月18日,记者从市生态环境局召开的行刑衔接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我市着力构建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格局,截至12月15日,全市生态环境部门今年已作出行政处罚1158件,罚款金额8325.17万元。

据了解,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联合组建工作专班,制定“落实衔接制度、健全协作机制、深化联动合作”等3项具体措施,按季度细化工作计划,并纳入《关于全面激发生态文明建设活力的行动方案》,高质效推进行刑衔接工作。发布典型案例30批179件,筛查启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276件;公安机关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73起,抓获嫌疑人190人;检察机关批捕破坏生态环境资源刑事犯罪35件60人,起诉452起781人,办理环境公益诉讼971件,支持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552件;审判机关审结各类环境资源案件1535件,追究刑事责任757人。

“有效机制的建立,是推进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与司法衔接的前提。”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今年公检法司环5部门联合修订印发《关于进一步健全生态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进一步健全联动执法等10项制度,规范案件移送、受理、监督等程序,建立线索发现、信息共享、联合防控等工作机制。

同时,在构建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格局上也迈出新步伐。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围绕鉴定检测、案件侦办、生态损害赔偿全覆盖、审判行政复议应诉等重点内容,先后赴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四川省生态环境厅和泸州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联合调研,开创川渝生态环境保护行刑衔接和深度协作新局面。

其中,市高法院与四川省高法院联合发布环境资源典型案例,共同推进川渝区域生态环境司法一体保护;市检察院深化长江生态检察官制度改革,统筹发挥四大检察综合职能,加强内外协作,共同构筑长江生态环境保护屏障,与市生态环境局保护督查办联合印发《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查整改公益诉讼衔接工作机制》,联合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对涪陵、渝北、丰都、忠县等法院的污染环境案进行挂牌督办,探索建立“碳汇补偿”生态修复方式,助推污染企业绿色发展、合规经营,有效破解保护与发展不平衡的问题。

此外,在多元共治生态环境保护大格局下,重庆生态环境、公安、检察等部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实施专案推进、联合会商、提级查办,有效解决办案程序、调查处理、证据收集等方面难点问题,切实提高案件侦办效率,为行刑衔接工作注入新动能、增添新动力。

据悉,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市公安局、市高法院、市检察院将进一步发挥法治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创造高品质生活,为美丽重庆建设着力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中国先行区,形成新动能,构筑新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