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 李东明)12月2日上午10时45分许,重庆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高速公路第二支队巫山大队在收费站查获一起故意遮挡车辆号牌的交通违法行为。 该违法行为被执勤民警当场查获时,驾驶员开始谎称自己并不知情,民警上前把遮挡物拿下来一看,发现竟然是学生的作业本,此时驾驶员辩解道不知道是谁家的熊孩子干的。在民警的连声询问下,驾驶员才承认:把车停在巫山县城区违停路段下货时,为了躲避电子摄像头抓拍,让自己的孩子站在车牌前方将其挡住,熊孩子倒想出了一个好方法,用自己的作业本挡住车牌。 该驾驶员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故意遮挡车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一条第二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依法对该驾驶员故意遮挡车牌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200元,机动车驾驶证记9分。 高速交巡警提醒:故意遮挡车牌扰乱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属于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请务必按规定悬挂车牌并确保号牌清晰、完整。 |